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市**区尧塘法庭办公家具采购 | ||
品目 | 组合家具 | ||
采购单位 | ****(机关)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08日 17:01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9月12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0月08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春晖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9****4075 | ||
采购单位 | ****(机关)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华城路11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1****6618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路168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春晖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区尧塘法庭办公家具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09-12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第四章第五节评标标准3.2企业实力原需提供的佐证材料说明为:提供相关证书材料及官网查询截图(网站查询状态为“有效”),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现予以更正为:提供相关证书材料及****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截图(网站查询状态为“有效”),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2.第四章第五节评标标准3.4技术参数原需提供的佐证材料说明为:(1)根据采购需求材质说明要求提供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的抽样检测报告(具有CMA标识)和**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检测报告中产品材质须与本次投标产品材质一致。(2)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3)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提供原件由采购人核查。现予以更正为:(1)根据采购需求材质说明要求提供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的抽样检测报告(具有CMA标识),检测报告中产品材质须与本次投标产品材质一致。(2)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3)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提供原件由采购人核查。
3.第四章第五节评标标准3.5质量参数原需提供的佐证材料说明为:(1)提供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的抽样检测报告(具有CMA标识)和**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检测报告中产品材质须与本次投标产品材质一致。(2)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3)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提供原件由采购人核查。现予以更正为:(1)提供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的抽样检测报告(具有CMA标识),检测报告中产品材质须与本次投标产品材质一致。(2)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3)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提供原件由采购人核查。
4.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0日09:00,现予以更正为:2024年10月23日09:00。
5.原样品须在2024年10月09日17:00时前送达指定地点,现予以更正为:2024年10月22日17:00时前送达指定地点。
更正日期:2024-10-08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机关)
单位地址:**市**区华城路118号
联系人:王骞
联系电话:181****66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路168号
联系人:李春晖
联系电话:189****40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春晖
电话:189****4075
无
**市**区尧塘法庭办公家具采购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