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四季度废钢、废料处理
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的委托,就****2024年第四季度废钢、废料处理项目(项目编号:****)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24年10月8日10时00分进行评标,****委员会评标,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拟成交情况:
标包一:锻造飞边
第一中标候选人:****(单价:2600元/T)
第二中标候选人:**胜云****公司(单价:2580元/T)
标包二:铁屑锯末
第一中标候选人:******公司(单价:2288元/T)
第二中标候选人:**鑫****公司(单价:2110元/T)
标包三:圆钢料头
第一中标候选人:**胜云****公司(单价:2668元/T)
第二中标候选人:****(单价:2620元/T)
标包四:杂废钢
第一中标候选人:**胜云****公司(单价:2220元/T)
第二中标候选人:**鑫****公司(单价:2100元/T)
标包五:氧化皮
第一中标候选人:**霄鸿****公司(单价:800元/T)
第二中标候选人:**鑫****公司(单价:720元/T)
公示期:自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0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4902。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谈判工作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四、本评标结果同步在以下网站公示:
**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
特此公示。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4902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