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汽车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进行公告:
1、项目名称:****汽车零部件项目
2、项目地点:**省**市****园区**东路188号
3、建设单位:****
4、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公司
5、项目概况:本项目拟投资10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建设地点位于**省**市江****园区**东路188号,该项目年产皮卡车架冲压件5万只,皮卡货厢冲压件5万只,客车覆盖件1万件压件,建成后全厂年产8万只皮卡车架冲压件、8万只皮卡货箱冲压件、1万件客车覆盖件。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及执行标准如下:
(一)厂区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预处理装置处理、生产****处理站处理,厂区废水经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厂区点补、烘干、危废库废气经二级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车间6焊接烟尘经滤筒除尘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10、DA011)排放。
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1中相关标准;点补、烘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及危废库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表面涂装(汽车零部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966-2021)表1中相关标准;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3中相关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组织排放执行《表面涂装(汽车零部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966-2021)表2中相关标准。
(三)合理厂区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落实噪声控制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四)按照固体废物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和运输过程中的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日常管理台账记录。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工作,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及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和物资,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和演练,确保有效防范、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保障区域环境安全。
(六)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开展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7、公众参与情况。
****环境局网页在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9月30日进行了该项目受理公示,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8、承诺文件:。
9、听证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2日。如对此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持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通过电话或****生态环境局反映。
联系电话:0514-****8334
电子邮箱:****@163.com
二〇二四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