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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24-10-08 | 发布机构: | ****环保局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生产线设备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8日 2024年10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淄****服务中心4楼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33-****141
电子邮箱:hbkfk2018@zb.****.cn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生产线设备提升项目 | **** | **先创区鲁泰大道北,创业路东 | **齐顺****公司 | 该项目位于**省**先创区鲁泰大道北、创业路东,总投资6000万元,环保投资150万元,利用公司现有厂房进行建设。企业拟对现有生产线进行设备提升改造,购置新型双梁桥式起重机、自调式滚轮架、氩弧焊机等设备,增加喷漆和喷砂工艺。项目建成后,年新增压力容器10000吨/年,全厂总产能达20000吨/年。 | (一)废气污染防治。项目原辅材料应采用符合国家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的低(无)挥发性涂料。项目废气主要为切割、焊接、喷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以及喷漆晾干工序产生的VOCs、颗粒物等。 运营期产生废气的工序要采取有效收集和处理措施,确保相关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 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 37/2801.5-2018)表2限值要求。 要切实加强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 37/2801.5-2018)表3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标准》(GB 7822-2019)中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公司深度处理,无生产废水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择低噪声设备和工艺,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有效控制噪声污染,加强厂区内固定设备、运输工具、货物装卸等噪声源管理,同时避免突发噪声扰民,确保该项目运营期间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按照 减量化、**化、无害化 的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要建设符合规范要求的固废贮存场所。一般固体废物贮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要求,危险废物转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执行。 (五)严格落实总量及排污许可制度。该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及《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信息公开等工作,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六)环境风险防控。建立完善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提升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确保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合理、有效。 (七)其他要求。制定污染物监测计划并开展监测,监测点位的设置应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志牌等。 | 报告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