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神诺三水高端柔性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4********2091985 | 建设单位法人:吴志雄 |
罗鸿彬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区 |
**市**区**镇范****中心科技工业区范湖片区)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欧神诺**高端柔性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9-陶瓷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71-C3071-建筑陶瓷制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镇范****中心科技工业区范湖片区) |
经度:112.****11111 纬度: 23.****30556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6-10-27 |
三环复〔2016〕10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2360 |
1520.8 | 运营单位名称:**** |
914********2091985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润绿****公司 |
****0604MA4UM73U5T | 验收监测单位:**省****公司 |
914********4580691 | 竣工时间:2024-07-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8-2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26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评互联网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技术改造 | 实际建设情况:技术改造 |
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全厂:5条辊道窑,生产能力1189.8万平方米,原辅材料使用量为33.11万t/a、成品砖重量为27.8万t/a[1]; 技改(二期):**1条高端大规格生产线,设计生产能力为300万平方米岩板,折合6.72万t/a;淘汰2条辊道窑(5#和6#),设计生产能力为350万平方米抛釉砖和抛光砖。 | 实际建设情况:全厂:5条辊道窑,生产能力1189.8万平方米,原辅材料使用量为33.11万t/a、成品砖重量为27.8万t/a; 技改(二期):**1条高端大规格生产线,设计生产能力为300万平方米岩板,折合6.72万t/a;淘汰2条辊道窑(5#和6#),设计生产能力为350万平方米抛釉砖和抛光砖。 |
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对项目辊道窑、喷雾塔进行技术改造 | 实际建设情况:对项目辊道窑、喷雾塔进行技术改造 |
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废气:项目5台喷雾塔(1#、3#、5#、6#、8#喷雾塔)燃料使用水煤浆或天然气,每台喷雾塔燃烧废气经一套“SNCR脱硝+袋式除尘+双碱法脱硫”治理设施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5条辊道窑(3#、7#~10#辊道窑)燃料使用天然气,5条辊道窑燃烧废气采用三套(两用一备)“湿式除尘脱硫塔”治理设施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3.噪声:企业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可稳定达标。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一般固体废物交由******公司、佛****公司处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市富****公司)处理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项目5台喷雾塔(1#、3#、5#、6#、8#喷雾塔)燃料使用水煤浆或天然气,每台喷雾塔燃烧废气经一套“SNCR脱硝+袋式除尘+双碱法脱硫”治理设施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5条辊道窑(3#、7#~10#辊道窑)燃料使用天然气,5条辊道窑燃烧废气采用三套(两用一备)“湿式除尘脱硫塔”治理设施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3.噪声:企业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可稳定达标。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一般固体废物交由******公司、佛****公司、******公司处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市富****公司、**市富****公司)处理处置。 |
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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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72 | 18.67 | 55.39 | 36.72 | 0 | 18.67 | -18.05 | / |
92.9 | 128.65 | 221.55 | 92.9 | 0 | 128.65 | 35.75 | / |
31.45 | 23.94 | 55.39 | 31.45 | 0 | 23.94 | -7.5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多级沉淀池 | 无 | 多级沉淀池 | 无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SNCR脱硝+袋式除尘+双碱法脱硫 | **省地方标准《陶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160-2019)表1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 SNCR脱硝+袋式除尘+双碱法脱硫 | 颗粒物1.2~2.8mg/m3、二氧化硫<3mg/m3、氮氧化物78~87mg/m3 | |
2 | 湿式除尘脱硫塔 | **省地方标准《陶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160-2019)表1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 湿式除尘脱硫塔 | 颗粒物1.0~2.3mg/m3、二氧化硫<3mg/m3、氮氧化物29~40mg/m3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墙体阻隔及距离衰减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生产设备均放置于厂房内,其运行噪声经墙体阻隔,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达标排放。 | 厂界噪声昼间≤65dB(A)、夜间≤55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2 | 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场,贮存过程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 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场,贮存过程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 |
3 | 设危险废物暂存场,暂存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建设;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 | 设危险废物暂存场,暂存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建设;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项目的环境风险主要是贮存、生产等过程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等安全、消防风险事故所引发的环境污染。因此,项目已对现有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预案进行完善,并落实应急措施,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加强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 项目的环境风险主要是贮存、生产等过程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等安全、消防风险事故所引发的环境污染。因此,项目已对现有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预案进行完善,并落实应急措施,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加强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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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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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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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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