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220kV游运4k91线(220kV游运4k92线)23#-24#迁改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13********040732P | 建设单位法人:钟卿 |
曹丽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 |
**省**市**市五星路18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220kV游运4k91线(****)23#-24#迁改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
经度: 纬度: | ****机关:****审批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2-13 |
锡行审投许〔2023〕24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795 |
25 | 运营单位名称:**** |
113********040732P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115MA219DRP2E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3********3926218 | 竣工时间:2024-03-3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9-0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3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thread-****507-1-1.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线路路径总长约0.78km,其中**220kV同塔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0.212km,恢复220kV同塔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0.568km,新立角钢塔2基。 拆除220kV同塔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0.78km,拆除角钢塔1基。 | 实际建设情况:线路路径总长0.783km,其中**220kV同塔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0.187km,恢复220kV同塔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0.596km,新立角钢塔2基。 拆除220kV同塔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0.187km,拆除角钢塔1基。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尽量减少土地占用和对植被的破坏。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已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落实了各项环保措施,尽量减少了对地表植被的扰动,剥离的地表土壤已单独存放,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了生态恢复治理。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做好与输变电工程相关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周围居民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取得公众对本工程建设的理解和支持;现场****生态环境局负责。 | 实际建设情况:已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并及时公开了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政府及相关部门对项目周边的居民进行了必要的解释、说明,取得了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理解和支持;现场****生态环境局负责。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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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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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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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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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对施工临时用地进行复耕等处理,恢复临时占用土地和拆除塔基处土地原有使用功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了施工现场,采取了回填土壤和复耕等措施恢复临时用地原有使用功能,拆除塔基处,移除了废旧杆塔和导线,已回填土壤,恢复了土地原貌。恢复了土地原有使用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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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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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运行时建设单位应按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完成竣工环保验收。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建设已严格执行配套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已按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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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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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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