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前汇市(****)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投标邀请
****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组织 府前汇市(****)项目﹒二期 (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邀请招标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备案编号:****
2、项目编号:****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否
节能产品:否
环境标志产品:否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① 营业执照范围:需具备物业管理服务。 | |
② 投标人承诺无被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退出物业服务项目仍拒不退出的情形(承诺函格式自拟)。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电子)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2日17:30(**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7.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至****(地址:**省**市**县绥安镇金浦大道北15号1号楼二楼)领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7.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
7.4、招标文件售价:0元。
8、投标截止
8.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 10 时 00 分(**时间)。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地址:**省**市**县绥安镇金浦大道北15号1号楼二楼),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9、开标时间及地点
9.1、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8日 10 时 00 分(**时间)。
9.2、开标地点:****(地址:**省**市**县绥安镇金浦大道北15号1号楼二楼)。
9.3、评标时间:2024年10月28日 10 时 00 分(**时间)开标后。
9.4、评标地址:****(地址:**省**市**县绥安镇金浦大道北15号1号楼二楼)评标室。
10、公告期限
10.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 **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ygcg.****.com/) 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1、采购人:****
地址: **省**市**县绥安镇**大道东123号
邮编: 363200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596-****888
12、代理机构:****
地址:**省**县绥安镇金浦大道北15号
邮编:363200
联系人:小林
联系电话:185****0017
附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
开户名称:**** |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支行 |
银行账号:100********0010001 |
特别提示 |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 |
采购公告附件: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