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福****广场、恒**都)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投标须知
受****委托,对招标编号为****的中福****广场、恒**都)前期物业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前期物业服务中标人。
1、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1.1项目地点:****合实验区金井湾大道与金井一路交汇处西北侧
1.2物业服务期:根据《**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本项目服务期为:三年。
2、招标内容:中福****广场、恒**都)前期物业管理项目。
3、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10月08日至2024年10月14日] (节假日除外)**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1:30, 下午2:30至5:30。招标文件购买地址:****(**省**市**区**东路58号新店镇浮村**二区11号楼连体办公203室)。
采购文件售价:每份售价300元人民币(纸质版或电子版)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我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注:购买纸****公司办理报名手续;通过电子邮件购买电子文档招标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相关要求,电汇或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公司所参加的投标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发送至(****公司。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4、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10月29日上午10:00(**时间)之前提交到**省**市**区**东路58号新店镇浮村**二区11号楼连体办公203室开标,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开标时间、地点:2024年10月29日上午10:00(**时间)在**省**市**区**东路58号新店镇浮村**二区11号楼连体办公203室。
6、投标保证金缴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 元)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的投标人企业****银行转账的;
7、发布公告的媒介:**省国资采购平台,网址https://ygcg.****.com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合实验区北****创业园28号楼4层
邮编:350401
电 话:180****7019
联系人:林安东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东路58号新店镇浮村**二区11号楼连体办公203室
邮编:350001
电 话:0591-****0387
联系人: 王海琳
监管部门名称:****合实验区****管理局
地址:**市**县金井镇金井湾大道北100米
联系电话: 0591-****6599
9、****银行账号:
账户信息 | 开户名:**** |
开户行:****银行****支行 | |
账 号:350********700001674 |
备注:投标保证金可存入以上任意一个账户;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中福****广场、恒**都)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附:“招标服务一览表”
招标服务一览表
合同包 | 采购标的 | 服务年限 | 执行物业标准 | 最高限价 |
一 | 中福****广场、恒**都)前期物业管理项目 | 3年 | 一级 |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10 |
注:
1、投标人必须对上述合同包全部服务进行投标,不得仅对部分合同包或其中部分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中标人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他人,若发现转包、分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中标人承担一切相关法律责任。
3、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本项目所涉及的有关项目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应包一切费用,以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中标后的合同实施期间应保持不变,即不因市场价格或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
采购公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