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监控系统更新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路151****中心11层财务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4日14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1项目编号:****
1.2项目名称:****视频监控系统更新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36万元
1.5最高限价:350699.76元,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响应。
1.6采购需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视频监控系统更新,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1.7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资质等级及范围:
a.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b.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a.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b.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c.提供近半年(2024年3月至2024年8月)为所投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必须是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编至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采购文件
3.1时间: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财务室(**市**区**路151****中心11层)
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纸质版:
(1)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1份加盖公章复印件);
(3)营业执照(1份加盖公章复印件)
3.3售价:100元人民币/每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10月24日14点00分(**时间)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4日14点30分(**时间)
4.2地点:****会议室(**市**区**路151****中心11层)
4.3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五、开启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0月24日14点30分(**时间)
地点:****会议室(**市**区**路151****中心11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njgc.****.com/)‘****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①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②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③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7.2公告发布媒介
7.2.1、本公告在**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7.2.2、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7.3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4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采购人将组织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统一进行现场踏勘并现场答疑,以便供应商充分了解项目情况、准确编制报价。如供应商因主动放弃现场踏勘造成响应不准确、报价不合理的,后果自行承担。踏勘相关事宜详见采购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李府街12号
联系方式:张科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路151****中心11楼
联系方式:齐工,185****6620
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工
电 话:185****6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