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灵自然告字[2024]33号)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灵自然告字[2024]33号)
出让公告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灵自然告字[2024]33号)
灵自然告字[2024]33号 2024年10月08日
****政府批准,****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94991.6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村委西岸村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000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10.000≤ 并且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一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一类工业用地 | 94991.62 | ||||||
投资强度: | 1637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54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924IA0063|****824IA0036|****324BA0027 | ||
起始价: | 3080万元 | 加价幅度: | 2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0月28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1月08日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 (二)参加竞买人在**市境内无闲置土地、无拖欠土地价款或土地出让金的情况。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0月28日 至 2024年11月06日 到 ****中心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0月28日 至 2024年11月06日 到 ****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06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1月07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2024年10月28日 08时00分 至 2024年11月08日 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电话或口头竞买申请。 (二) 以公告日为起始日。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以本次挂牌文件为准。 (三)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县驿南路35号
联 系 人:****中心
联系电话:0773-****773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详见挂牌文件
开户账号:详见挂牌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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