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高新区(松山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附属工程
**高新区(**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附属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发布日期:2024-10-09
项目名称
**高新区(**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
项目编号
****
标段(包)名称
**高新区(**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附属工程
标段(包)编号
****001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公示开始日期
2024-10-09
公示结束日期
2024-10-12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发布媒介
**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省建设工程信息网,**公共**交易平台(**省﹒**市)
其他公示内容
监督部门
****开发区(**新区) ****办公室
项目来源
**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于女士
监督部门电话
0416-****109
招标人
****
地址
**省**市高新区雨露街29号
联系人
梁先生
电话
0416-****911
邮箱
****@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省**市**区**里90号
联系人
刘宛璐
电话
130****1992
邮箱
****@qq.com
一、评标情况
001**高新区(**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附属工程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1 | **** | 94.42 | ****9345.08元 | 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 187 |
2 | ******公司 | 85.22 | ****2858.16元 | 国家验收合格标 准 | 187 |
3 | ****公司 | 85.22 | ****8850.56元 | 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 187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1 | **** | 汪妍妍 |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辽221****49969) |
2 | ******公司 | 张帆 |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辽221****95422) |
3 | ****公司 | 李超 |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川151********02631)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1 | **** | [建筑工程二级] |
2 | ******公司 | [建筑工程二级] |
3 | ****公司 | [建筑工程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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