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四局集团智能电气有限公司高端智能电器设备制造基地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422MA8PXH051C | 建设单位法人:田军刚 |
朱晓林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 |
**省**市**新桥国际产业园永乐路38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高端****基地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77-电机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电池制造;家用电力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C-制造业 |
建设地点: | **省******分中心 **省**市**新桥国际产业园永乐路38号 |
经度:116.88194 纬度: 32.04693 | ****机关:****中心生态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3-28 |
淮(寿)环评〔2023〕1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422MA8PXH051C001W |
2024-04-1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6000 |
184 | 运营单位名称:**** |
****0422MA8PXH051C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华瑞****公司 |
913********038125D | 验收监测单位:**华瑞****公司 |
913********038125D | 竣工时间:2024-06-15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9-0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09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n/news_detail/183********12727808.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实际建成可年产2万台智慧工地配电箱、2.4万台低压动力配电箱、6500台低压成套配电箱柜、2000套高压配电柜及箱变、7000台智能配电箱、120万米桥架支架的生产能力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建成可年产2万台智慧工地配电箱、2.4万台低压动力配电箱、6500台低压成套配电箱柜、2000套高压配电柜及箱变、7000台智能配电箱、120万米桥架支架的生产能力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外购成品钢材、卷材进行机加工、焊接,再进入全自动喷塑生产线(包括脱脂、水洗、硅烷化、水洗、烘干、喷塑、固化等工序),喷塑完成后进行组装,安装电器元件,调试后包装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外购成品钢材、卷材进行机加工、焊接,再进入全自动喷塑生产线(包括脱脂、水洗、硅烷化、水洗、烘干、喷塑、固化等工序),喷塑完成后进行组装,安装电器元件,调试后包装入库 |
①项目生产工艺未发生变动;②化学品库建筑面积由200m2调整为30m2,位置调整为厂区西北角,项目化学品库最大储存量为2.9t,面积能够满足储存要求;一般固废暂存间位置调整为厂区北侧和厂区西南侧,由100m2调整为130m2,危废暂存间位置调整为厂区西北角,储存面积由50m2调整为30m2,环评中危废最大暂存量为5.603t,因此现有面积能够满足危废暂存要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气:1、金属机加工粉尘经侧边集气罩+袋式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2、焊接烟尘在每台焊机旁设置一套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打磨废气粒径较大,自然沉降后集中收集作为边角料处理;3、喷塑废气经负压收集后进入滤筒除尘器+旋风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4、喷塑固化、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引风机+旋流塔+干式除雾器+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5、污水处理站废气采取主体构筑物进行加盖密闭,地****处理站绿化等措施;6、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排放。 废水: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包含食堂废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包含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处理站处理后接管市政污水管网,进****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基座、距离衰减、厂房隔声、风机安装隔声罩。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1、项目在激光切割机底部设置密闭集气装置,每台切割机配套设置一套滤筒除尘装置,处理后经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2、焊接烟尘在每台焊机旁设置一套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打磨废气粒径较大,自然沉降后集中收集作为边角料处理;3、喷塑废气经负压收集后进入旋风除尘器+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4、喷塑固化、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引风机+旋流塔+干式除雾器+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5、污水处理站废气采取主体构筑物进行加盖密闭,地****处理站绿化等措施;6、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包含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处理站(芬顿反应+混合调节+混凝沉淀+水解酸化+好氧反应+沉淀)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处理厂处理。 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基座、距离衰减、厂房隔声、风机安装隔声罩。 |
①项目金属机加工废气收集方式由侧边集气罩变为全密闭集气装置,提高了集气效率。处理工艺由袋式除尘变为滤筒除尘,参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HJ1124-2020),颗粒物污染治理设施可行技术包括“袋式除尘法,滤筒除尘法,除尘设施,烟尘净化装置等,项目采用滤筒除尘为可行技术,且未增加污染物排放量。 ②****处理站采取的工艺为芬顿反应+混合调节+混凝沉淀+水解酸化+好氧反应+沉淀,升级了污水处理工艺,参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HJ1124-2020),涂装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技术包括“隔油、调节、混凝、沉淀/气浮、砂滤、活性炭吸附、水解酸化、生化(活性污泥、生物膜等)、二级生化、砂滤、膜处理、消毒、碱性氯化法等”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45 | 0 | 0 | 0 | 0.45 | 0.45 | |
0 | 1.168 | 0 | 0 | 0 | 1.168 | 1.168 | |
0 | 1 | 0 | 0 | 0 | 1 | 1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0023 | 0 | 0 | 0 | 0 | / |
0 | 0.048 | 0.2 | 0 | 0 | 0.048 | 0.048 | / |
0 | 0.12 | 0.399 | 0 | 0 | 0.12 | 0.12 | / |
0 | 0.032 | 0.034 | 0 | 0 | 0.032 | 0.032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处理站(芬顿反应+混合调节+混凝沉淀+水解酸化+好氧反应+沉淀)、化粪池 | ****处理厂接管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 | 生产废****处理站(芬顿反应+混合调节+混凝沉淀+水解酸化+好氧反应+沉淀)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处理厂处理 |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总排口中pH排放最大值分别为6.8和6.9,化学需氧量排放最大值分别为249mg/L和278mg/L,氨氮排放最大值分别为11.4mg/L和15.0mg/L,悬浮物排放最大值分别为1.15mg/L和1.12mg/L,氟化物排放最大值分别为1.15mg/L和1.12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排放最大值分别为97.0mg/L和105mg/L,石油类排放最大值分别为0.57mg/L和0.69mg/L,动植物油排放最大值分别为0.13mg/L和0.18mg/L,均满****处理厂接管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滤筒除尘装置、移动式烟尘净化器、旋风除尘器+滤筒除尘器、旋流塔+干式除雾器+两级活性炭、油烟净化系统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排放标准,以及**省大气办关于印发《**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中要求(皖大气办[2020]2号文)、《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 项目废气主要为金属加工粉尘、焊接废气、打磨废气、喷塑固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以及食堂油烟。 金属加工粉尘:项目在激光切割过程中会产生粉尘,项目在每台激光切割机底部设置密闭集气装置,同时在每台切割机旁设置一套滤筒除尘装置,废气收集处理后经同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焊接废气:项目焊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成分为金属氧化物,项目在每台焊接设备旁设置一套移动式烟尘净化器,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在车间内通风排放。 打磨废气:项目需对完成配件焊接后的钢材进行打磨,去除表面明显的焊接痕迹。本项目打磨使用磨砂片人工打磨,有少量粉尘产生,打磨产生的粉尘粒径较大,可自然沉降至地面后集中收集作为边角料处理。 喷塑废气:项目喷塑工艺采用酚醛树脂粉末进行喷涂,喷涂过程由于静电粉末未附着在工件上而产生一定量的废气污染物,其主要为颗粒物。项目喷涂过程位于密闭喷涂房,配套设有引风机,负压收集,喷涂房收集废气进入一套旋风除尘器+滤筒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 喷塑固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塑粉固化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项目喷塑生产线固化道出口顶部设有一个排气口,采用引风机收集,收集后的废气经管道排至废气净化装置内进行处理,考虑到固化废气温度过高,本项目采用一套旋流塔+干式除雾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天然气燃烧机配套配低氮燃烧器,与固化废气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 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站主体构筑物进行加盖密闭,采用地****处理站绿化。 食堂油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系统净化后由专用烟道高空排放。 | 1、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金属机加工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颗粒物实测浓度最大值为4.2mg/m3,喷塑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颗粒物实测浓度最大值为1.7mg/m3,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喷塑固化、天然气燃烧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颗粒物实测浓度最大值为1.3mg/m3、非甲烷总烃实测浓度最大值为2.20mg/m3、二氧化硫实测浓度小于检测限3mg/m3、氮氧化物实测浓度最大值为3mg/m3,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排放标准,以及**省大气办关于印发《**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中要求(皖大气办[2020]2号文)。食堂油烟实测浓度最大值为1.6mg/m3,能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大型标准。 2、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监测结果最大值为0.144mg/m3,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最大值为1.89mg/m3,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厂内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最大值为2.44mg/m3,项目厂内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监控点处任意一处浓度值20mg/m3)。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基础减震、建筑隔声、隔声罩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 设备安装减振基座、距离衰减、厂房隔声、风机安装隔声罩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昼间噪声监测结果为45.3~48.4dB(A)。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项目分区防渗,分为一般防渗区、重点防渗区。 一般防渗区为主要为生产车间内其它区域。等效粘土防渗Mb≥1.5m,渗透系数K≤10-7cm/s。重点防渗区有:主要为危废暂存间、化学品库、污水处理站,重点防渗区设防渗层,防渗层至少为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 K≤10-7cm/s),或2mm厚**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 | 项目分区防渗,分为一般防渗区、重点防渗区。 一般防渗区为主要为生产车间内其它区域。等效粘土防渗Mb≥1.5m,渗透系数K≤10-7cm/s。重点防渗区有:主要为危废暂存间、化学品库、污水处理站,重点防渗区设防渗层,防渗层至少为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 K≤10-7cm/s),或2mm厚**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一般固废暂存间建筑面积100m2,位于1#车间内,****回收部门。危险固废暂存间建筑面积50m2,位于1#车间,分类集中收集后暂存危废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设置分类收集设施,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 | 项目设置两座一般固废暂存间,建筑面积分别为30m2、100m2,分别位于厂区西南侧、北侧,****回收部门。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30m2,位于厂区西北角,分类收集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公司处置。生活垃圾设置分类收集设施,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风险防范管理措施。本项目危险物质为硅烷剂、天然气、脱脂剂、脱脂主剂和润滑油,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风险为火灾爆炸伴生风险、废气事故风险、固废事故风险和液体原辅料泄漏事故风险。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风险防范管理措施。 | 项目已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淮****分局备案,备案编号:340422-2024-062-L。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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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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