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禹门口至潼关河段“十三五”治理工程(山西侧)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公示
按照《****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等规定的相关要求,现将黄河禹门口至**河段“十三五”治理工程(**侧)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2024年9月4日,****委员会****河务局组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监理单位、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施工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的代表以及特邀专家共同组成验收组,对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进行验收。验收组一致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按要求将该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予以公示,公示起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说明,写明提出异议的真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和联系方式等,凡匿名异议的不予受理。
附件:
下载1黄河禹门口至**河段“十三五”治理工程(**侧)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
下载2.黄河禹门口至**河段“十三五”治理工程(**侧)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
下载3黄河禹门口至**河段“十三五”治理工程(**侧)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pdf
联系人:刘旭
联系电话:0359-****027
联系地址:****涑水东街4738号(煤****河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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