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万溪汇水利水电有限公司三大步水电站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322MA7HNJHE5M | 建设单位法人:付叶郝 |
汤晓丹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大营子镇王家堡村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电站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88-水力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3-D4413-水力发电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大营子镇王家堡村 |
经度:123.550346 纬度: 40.295760 | ****机关:****审批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0-30 |
鞍行审批复环〔2023〕6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90 |
22 | 运营单位名称:**** |
****0322MA7HNJHE5M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诚致****公司 |
****0231MACXFT8R1Y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00MA0UTH7R45 | 竣工时间:1981-08-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9-0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09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电站装机总容量为1250kW,设计年发电量500万kwh | 实际建设情况:电站装机总容量为1250kW,年发电量500万kwh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本项目是以发电****水电站工程,在哨子河下游干流河段筑坝拦蓄哨子河,利****水电站之间的水位落差,即利用哨子河水能,采用水轮发电机发电。 | 实际建设情况:以发电****水电站工程,在哨子河下游干流河段筑坝拦蓄哨子河,利****水电站之间的水位落差,即利用哨子河水能,采用水轮发电机发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严格落实生态流量下泄措施。****电站运行期监管,妥善处理投资者和当地群众生产生活用水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关系。以保证河道最小下泄流量.****电站运行造成下游河段脱水甚至干涸,最大限度地减轻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水电站通过坝址设置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冲砂闸)泄流来保证下泄生态流量,在拦河坝后安装最小下泄流量在线监控系统,当监控系统流量传感器监测到下泄生态流量小于2.1m3/s时,****电站冲砂闸门控制室,进行生态流量泄放。(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运行期禁止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入河道,建设单位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定期统计库区范围排污口设置情况,并记录在册。一旦发现大型排污口,应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汇报;定期对坝内和压力前池淤泥进行清理,防止淤泥淤积;对水库水质定期检测,掌握水库中污染物的时空分布。(三)严格落实水生生态保护措施。完善和加强生态放水管的管理,定期对生态下泄流量控制闸门进行检查,避免因泥沙堵塞而导致下泄流量减少甚至断流,维持退水段水生生物栖息地的生态基流;建议采用鱼类增殖放流的方式保护河段鱼类**;禁止一切具有毁灭性的渔具和捕鱼方法,如炸鱼、电鱼、毒鱼等。(四)落实陆生生态保护措施。工程运行期要做好对周边植物的保护,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和物种**;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建立森林防火机制,明确落实防火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电站工作人员进行广泛宣传和教育,做好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对植被恢复效果较差的区域需加强此区域的生态恢复力度,为区域内野生动物创造良好的生存环境。(五)其他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危废设置专门的暂存场所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一)企业已安装生态流量下泄装置(冲沙闸)及在线监测装置,确保减水河段最小生态流量不小于2.1m3/s,在枯水期哨子河来水量不足时停止发电,确保全年不产生脱水段,对区域生态环境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二)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企业定期对压力前池格栅进行清淤,防止淤泥淤积,并积极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工作,经调查库区无新增大型排污口。后****水库水质进行监测。(三)企业定期对生态下泄流量控制闸门进行检查,已安装生态流量通道及最小下泄流量监控设施。保证减水河段最小生态流量,对流域水生生物影响不大。严禁毁灭性渔具及捕鱼方法。(四)本项目已稳定运行多年,施工遗迹已难以找到,****电厂房附近生态环境已恢复,企业建立森林防火机制,落实防火责任人。****电站工作人员进行宣讲。(五)本项目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机油、废机油桶及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待产生时暂存在厂内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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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在生态流量下泄装置处安装在线监测装置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标准 | 在生态流量下泄装置处安装在线监测装置 | 监测拦河坝上游500m、水电站下游500m、哨子河与渭河交汇处下游500m处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铬(六价)、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围护结构隔声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 | 围护结构隔声 | 监测厂界四侧及敏感目标北头昼夜噪声值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危废设置专门的暂存场所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 本项目生活垃圾站内集中收集后定期由镇环卫部门清运;废机油、废机油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严格落实生态流量下泄措施。严格落实水生生态保护措施、陆生生态保护措施。 | 企业已安装生态流量下泄装置(冲沙闸)及在线监测装置,确保减水河段最小生态流量不小于2.1m3/s,在枯水期哨子河来水量不足时停止发电,确保全年不产生脱水段。企业定期对生态下泄流量控制闸门进行检查,已安装生态流量通道及最小下泄流量监控设施。保证减水河段最小生态流量,对流域水生生物影响不大。严禁毁灭性渔具及捕鱼方法。(四)本项目已稳定运行多年,施工遗迹已难以找到,****电厂房附近生态环境已恢复,企业建立森林防火机制,落实防火责任人。****电站工作人员进行宣讲。 |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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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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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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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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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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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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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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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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