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材料、生物缓冲剂及配套工程B2车间产品优化调整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735831U | 建设单位法人:袁永坤 |
石磊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化工产业园(****园区)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新材料、生物缓冲剂及配套工程B2车间产品优化调整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14-C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化工产业园(****园区) |
经度:116.41539 纬度: 35.17672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2-10 |
济环审(**)〔2023〕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8024 |
14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735831U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800MA3BXJ5W8L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700MA3DTJ8W7B | 竣工时间:2024-05-2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7-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26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项目为改扩建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为改扩建项目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项目为改建项目,****园区****内,利用现有B2生产车间,建设氨丁三醇(Tris) 生产线一条,配套建设部分环保设施;其余公用工程、辅助工程、 环保工程等均依托现有。项目总投资802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0万元,项目建成后年产氨丁三醇2000吨(其中精制级氨丁三醇1655吨、工业级氨丁三醇345吨)。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园区****内,利用现有B2生产车间,建设氨丁三醇(Tris) 生产线一条,配套建设部分环保设施;其余公用工程、辅助工程、 环保工程等均依托现有。项目总投资802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0万元,项目建成后年产氨丁三醇2000吨(其中精制级氨丁三醇1655吨、工业级氨丁三醇345吨)。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利用现有B2生产车间,建设氨丁三醇(Tris) 生产线一条,配套建设部分环保设施;其余公用工程、辅助工程、 环保工程等均依托现有。项目总投资802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0万元,项目建成后年产氨丁三醇2000吨(其中精制级氨丁三醇1655吨、工业级氨丁三醇345吨)。 | 实际建设情况:利用现有B2生产车间,建设氨丁三醇(Tris) 生产线一条,配套建设部分环保设施;其余公用工程、辅助工程、 环保工程等均依托现有。项目总投资802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0万元,项目建成后年产氨丁三醇2000吨(其中精制级氨丁三醇1655吨、工业级氨丁三醇345吨)。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对工艺废气的处理措施,以减轻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①有组织废气 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工艺废气(有机废气及加氢废气)、危废暂存库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储罐区废气等。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一级酸洗+一级碱洗+一级水洗预处理,污水处理站废气经现有的一级酸洗+一级水喷淋预处理,上述预处理后的废气与储罐区废气一并经现有的一级碱洗+一级水洗+干式过滤+RTO+一级水洗降温+一级碱洗工序处理后通过30m高的排气筒P3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经现有的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脱附废气进入RTO) 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P4排放;加氢废气经一级酸洗+一级水洗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P8 排放。 项目有组织废气应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 表5、《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 (DB37/2801.6-2018) 表1及表2、《****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 表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二级标准要求。 ②无组织废气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治理设施未收集到的废气及装卸过程产生的废气。项目运行时应加强生产和设备管理,对生产设备及管线进行定期检修,减少设备的“跑、冒、滴、漏”现象;反应釜应采用管道供料、底部给料或浸入管给料,顶部添加液体应采用导管贴壁给料,反应釜呼吸管道设置冷凝回流装置;装卸车时采用鹤管装卸系统和双管式输送方式,形成闭路循环;生产过程中尽量减少中间储罐,减少物料的转运次数和周转量等,降低无组织排放废气影响。 项目无组织废气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表1标准要求。 2、项目要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减少废水排放量。 项目废水主要为精馏废水、喷淋塔尾气吸收废水、循环冷却水系统废水及真空系统废水。 项目废****处理站(处理规模为200m3/d, 处理工艺为“物化处理系统+生化处理系统”)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石油化学工业污染 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 和**公用****公司****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进入**公用****公司****处理厂处理。 3、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振、隔声等措施及距离衰减后,确保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 4、做好固体废物的收集和处置。项目固废主要为废催化剂、废活性炭、蒸馏釜残、破损废包装物、废过滤滤芯、废滤袋。废催化剂、废活性炭、蒸馏釜残、破损废包装物、废过滤滤芯、废滤袋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对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一经确认须按危废管理规定管理。 固废需严格管理,及时清运。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01) 及修改单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 5、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指标应满足CODc. (管理指标)≤0.58t/a、NH-N(管理指标)≤0.07tla、NOx≤4.09t/a、颗粒物≤0.15t/a、VOCs≤1.81t/a。 | 实际建设情况: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一级酸洗+一级碱洗+一级水洗预处理,污水处理站废气经现有的一级酸洗+一级水喷淋预处理,上述预处理后的废气与储罐区废气一并经现有的一级碱洗+一级水洗+干式过滤+RTO+一级水洗降温+一级碱洗工序处理后通过30m高的排气筒P3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经现有的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脱附废气进入RTO) 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P4排放;加氢废气经一级酸洗+一级水洗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P8 排放。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有组织废气应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 表5、《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 (DB37/2801.6-2018) 表1及表2、《****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 表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二级标准要求。 项目运行时加强生产和设备管理,对生产设备及管线进行定期检修,减少设备的“跑、冒、滴、漏”现象;反应釜采用管道供料、底部给料或浸入管给料,顶部添加液体采用导管贴壁给料,反应釜呼吸管道设置冷凝回流装置;装卸车时采用鹤管装卸系统和双管式输送方式,形成闭路循环;生产过程中尽量减少中间储罐,减少物料的转运次数和周转量等,降低无组织排放废气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表1标准要求。 项目已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 项目****处理站处理,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公用****公司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石油化学工业污染 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 和**公用****公司****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运行过程中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 项目固废主要为废催化剂、废活性炭、蒸馏釜残、破损废包装物、废过滤滤芯、废滤袋。废催化剂、废活性炭、蒸馏釜残、破损废包装物、废过滤滤芯、废滤袋,均属于危废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项目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危废间进行暂存,未增加厂区危废类别及暂存规模。 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危险废物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 根据验收监测数据核算,DA003排气筒颗粒物0.32062t/a、NOx0.25538t/a、VOCs0.2872t/a,小于排污许可证许可排放量颗粒物1.35t/a、NOx2.29t/a、VOCs14.85t/a。DA004排气筒VOCs0.676773t/a,小于排污许可证许可排放量VOCs10.324006t/a。DA010排气筒VOCs0.06318t/a,小于排污许可证许可排放量VOCs0.071273t/a。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根据验收监测数据核算,厂区总排口污染物排放量CODcr2.916t/a,NH3-N0.249t/a,总氮0.4317t/a。小于排污许可证许可排放量CODcr9.76t/a、NH3-N0.83t/a、总氮1.98t/a,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
(1)项****处理站污水处理工艺进行了提标改造,增加了一级厌氧塔和一级A/O生化池。****处理站处理工艺为“三效蒸发预处理+絮凝沉淀+调节池+厌氧塔1(新增)+厌氧塔2+催化氧化+水解酸化+一级A/O(新增)+二级A/O+沉淀池”,****处理站处理规模不变。增加的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气加盖****处理站其他废气一同经现有一级酸洗+一级水喷淋预处理后经RTO装置处理后由DA003排气筒排放。 (2)双锥干燥器环评设计数量为4台,实际为3台。 (3)B2车间加氢排气筒(DA010)环评设计排气筒高度为15米,内径为0.25米,实际高度为27米,内径为0.5米。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三、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定期对生产 装置、储罐、管道、仓库等进行检查,安装必要的灾害、火灾监 测仪表及报警系统;按照相关规范对危险化学品的贮存、使用等进行严格管理;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储罐区设置围堰,依托现有事故水池(1800m3)及初期雨水池(960m3), 建设三级防控体系,确保事故废水和物料不外排;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加强对地下水质的监控;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园区风险预案实现联动。一旦发生事故,建设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最大限度减轻污染危害。 四、加强监管,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存场,并设立标志牌。按规定建设在线自动监测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完善覆盖常规污染物、特征污染物的环境监测体系,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并公开。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建设单位必须按期持证排污,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和定期报告制度,并对企业的基本信息及监测数据等进行公开。 五、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在施工期间应按照各项环保措施进行施工,同时加强施工人员管理工作,并合理安排工期和施工时段。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 六、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投产前须按规定程序申领排污许可证;竣工后,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若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环境保护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了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依托现有事故水池(1800m3)及初期雨水池(1135m3),可有效确保事故废水不外排。建设三级防控体系,确保事故废水和物料不外排;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加强对地下水质的监控;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园区风险预案实现联动。一旦发生事故,建设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最大限度减轻污染危害。 项目已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存场,并设立标志牌。已按规定建设在线自动监测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已完善覆盖常规污染物、特征污染物的环境监测体系,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并公开。企业已申领排污许可证,并展开自行监测,并对企业的基本信息及监测数据等进行公开。 在施工期间企业按照各项环保措施进行施工,加强施工人员管理工作,并合理安排工期和施工时段。 企业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投产前已申领排污许可证,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环境保护措施等均未发生重大变动。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2.916 | 0 | 0 | 0 | 2.916 | 2.916 | |
0 | 0.249 | 0 | 0 | 0 | 0.249 | 0.249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2554 | 0 | 0 | 0 | 0.255 | 0.255 | / |
0 | 0.3206 | 0 | 0 | 0 | 0.321 | 0.321 | / |
0 | 0.964 | 0 | 0 | 0 | 0.964 | 0.964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处理站,处理能力为200m3/d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三级标准、《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处理厂(**公用****公司)接纳水质要求 | ****处理站,处理能力为200m3/d | 流量、pH、CODcr、氨氮、色度(稀释倍数)、BOD5、总氮、总磷、挥发酚、氟化物、石油类、磷酸盐、硫酸盐、悬浮物、硫化物、总氰化物、全盐量、氯化物、可吸附有机卤化物、甲苯、二甲苯、二氯甲烷、甲醛、甲醇、动植物油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一级酸洗+一级碱洗+一级水洗”+RTO装置(一级碱洗+一级水洗+干式过滤+RTO(蓄热氧化)+一级水洗降温+一级碱洗处理)+DA003排气筒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 II时段、表2、《****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1标准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 “一级酸洗+一级碱洗+一级水洗”+RTO装置(一级碱洗+一级水洗+干式过滤+RTO(蓄热氧化)+一级水洗降温+一级碱洗处理)+DA003排气筒 | 甲醛 甲醇 VOCs 颗粒物 SO2 NOx 氨 硫化氢 臭气浓度 | |
2 | “一级酸洗+一级水洗装置”+DA010排气筒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 II时段、表2 | “一级酸洗+一级水洗装置”+DA010排气筒 | 甲醛 甲醇 VOCs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B2生产车间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B2生产车间 | 等效A声级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做好固体废物的收集和处置。项目固废主要为废催化剂、废活性炭、蒸馏釜残、破损废包装物、废过滤滤芯、废滤袋。废催化剂、废活性炭、蒸馏釜残、破损废包装物、废过滤滤芯、废滤袋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对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一经确认须按危废管理规定管理。 固废需严格管理,及时清运。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01) 及修改单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 | 项目固废主要为废催化剂、废活性炭、蒸馏釜残、破损废包装物、废过滤滤芯、废滤袋。废催化剂、废活性炭、蒸馏釜残、破损废包装物、废过滤滤芯、废滤袋,均属于危废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项目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危废间进行暂存,未增加厂区危废类别及暂存规模。 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危险废物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定期对生产 装置、储罐、管道、仓库等进行检查,安装必要的灾害、火灾监 测仪表及报警系统;按照相关规范对危险化学品的贮存、使用等进行严格管理;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储罐区设置围堰,依托现有事故水池(1800m3)及初期雨水池(960m3), 建设三级防控体系,确保事故废水和物料不外排;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加强对地下水质的监控;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园区风险预案实现联动。一旦发生事故,建设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最大限度减轻污染危害。 | 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了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依托现有事故水池(1800m3)及初期雨水池(1135m3),可有效确保事故废水不外排。建设三级防控体系,确保事故废水和物料不外排;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加强对地下水质的监控;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园区风险预案实现联动。一旦发生事故,建设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最大限度减轻污染危害。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项目为改建项目,****园区****内,利用现有B2生产车间,建设氨丁三醇(Tris) 生产线一条,配套建设部分环保设施;其余公用工程、辅助工程、 环保工程等均依托现有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为改建项目,****园区****内,利用现有B2生产车间,建设氨丁三醇(Tris) 生产线一条,配套建设部分环保设施;其余公用工程、辅助工程、 环保工程等均依托现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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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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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位于本项目西北侧2940m的******公司,已经于2021年7月底对现有储煤场进行了全密闭储存整改,该储煤场占地78000平方米,储煤量为50000吨,整改前煤场颗粒物排放量为46.97t/a,整改后排放量为5.12t/a,颗粒物消减量41.85t/a,该消减量已经使用了16.67341t,剩余24.74459吨,本项目使用削减量为2.7吨/年(0.375kg/h),可以满足本项目使用。本次环评将此项目实施作为本项目排放颗粒物、氮氧化物的区域削减方案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位于本项目西北侧2940m的******公司,已经于2021年7月底对现有储煤场进行了全密闭储存整改,该储煤场占地78000平方米,储煤量为50000吨,整改前煤场颗粒物排放量为46.97t/a,整改后排放量为5.12t/a,颗粒物消减量41.85t/a,该消减量已经使用了16.67341t,剩余24.74459吨,本项目使用削减量为2.7吨/年(0.375kg/h),可以满足本项目使用。本次环评将此项目实施作为本项目排放颗粒物、氮氧化物的区域削减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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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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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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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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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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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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