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心脏超声探头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心脏超声探头采购 | ||
品目 |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09日 09:27 |
预算金额 | ¥13.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朱甜甜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6-****6677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市淮海西路9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老师/0516-****6002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广场SOHO3号楼17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朱甜甜/0516-****6677 | ||
附件: | |||
附件1 |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pdf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心脏超声探头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拟采购心脏超声探头,采购预算为13万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3.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心脏超声探头属于彩超专机专用配件,目前我院已有飞利浦彩超,为开展相关医疗工作和项目,需要采购与之配套的飞利浦彩超心脏探头。彩超的探头不同品牌之间是不可以混合搭配使用的,具有唯一性,飞利浦的彩超只能使用飞利浦品牌的心脏探头,受厂商政策影响,我院只能采购飞利浦厂家授权的**供应商****提供的飞利浦彩超心脏探头,否则将无法享受厂家的售后服务,厂家的临床培训和无法保证探头的合法性。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综上,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云东一道街18号251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0月10日 至 2024年10月1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地址:**省**市淮海西路99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0516-****6002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广场SOHO3号楼17楼
联系方式:朱甜甜/0516-****6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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