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市石仔岭茂岭留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土地使用权人:****储备中心;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公司;
项目地点:位于******村委会坑洞村,体育大道以南。地块中心坐标为E-110.848456°,N-21.884743°;
地块调查面积:45616.63m2(由四宗地块组成,其中地块一面积为8693.49m2、地块二面积为27170.78m2、地块三面积为3469.21m2、地块四面积为6283.15m2);
地块规划:二类居住用地(R2****停车场用地(S42);
调查缘由: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市石仔岭茂岭留用地地块位于******村委会坑洞村,体育大道以南。地块中心坐标为E-110.848456°,N-21.884743°。现土地使用权人****储备中心。根据《**市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目标地块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停车场用地(S42)。
根据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目标地块历史沿革较为清晰:
① 2008年以前:本项目地块主要由农田与林地组成;除地块三为林地外,其他地块主要为农田使用;林地区域生长着当地乔灌木树种为主(包括桉树、蕉树等),非经济作物林地;农田位于地块内大部分区域,农田区域灌溉条件良好,用于种植水稻使用,水稻种植间隙还会种植花生、红薯与玉米等农作物;地块内无排水沟渠与管网流经;在此期间地块内均无工业生产制造活动或有毒有害物质填埋情况;此期间地块为******村委会坑洞村集体所有。
② 2008年至2020年:地块内仍主要作为农田与林地使用,除地块一与地块二部分区域**起民居外,未有明显变化;林地仍生长着当地乔灌木树种为主,农田仍种植水稻使用,种植间隙还会种植花生、红薯与玉米等农作物;在此期间地块内均无工业生产制造活动或有毒有害物质填埋情况;同期本项目地块于2008年6月21日开始****储备中心陆续收储,至2021年1月1日本项目地块****储备中心收储完毕;此期间地块为******村委会坑洞村集体****储备中心所有。
③ 2021年至今:于2021年开始,本项目地块中地块一与地块二农田开始弃耕并逐渐变为荒草地;地块一内西侧、地块二内北侧与地块三北侧靠近新修建道路区域被清表平整,地块一内西侧与地块二内北侧清表平整后未利用,逐渐长草变为荒草地,地块三北侧目前清表平整区域至今仍为平整地;地块四内西北侧逐渐弃耕变为荒草地,北侧靠近道路区域则被改造为菜地使用,其余区域仍作为农田使用;至今地块内均无工业生产制造活动或有毒有害物质填埋情况;地块****储备中心所有。
根据所搜集到的资料分析,地块内在各个历史使用阶段均未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也未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不存在工业废水污染的可能,也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历史上也没有监测数据表明存在污染,地块内无明显污染迹象。根据相邻地块历史沿革及相关资料的分析,周边环境没有潜在的污染源,引起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三、调查结论与建议
根据本项目目前的初步调查结果及分析结论,本地块在历史上受到污染的风险较小。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从人体健康风险的角度是可接受的,无需进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可根据规划进行再开发利用。
但在地块再开发过程中,再开发利用单位应密切注意开挖等施工过程,一旦发现土壤或地下水的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施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环境安全,并及时报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