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材料、生物缓冲剂及配套工程B3车间产品优化调整项目(一期)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735831U | 建设单位法人:袁永坤 |
石磊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化工产业园(****园区)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新材料、生物缓冲剂及配套工程B3车间产品优化调整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14-C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化工产业园(****园区) |
经度:116.4147 纬度: 35.17669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5-15 |
济环审(**)〔2023〕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6124 |
22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735831U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800MA3BXJ5W8L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700MA3DTJ8W7B | 竣工时间:2024-05-3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7-3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3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技改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技改项目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项目建成后年产派瑞林N 粉150吨、派瑞林C粉50吨(其中39.9吨派瑞林N粉用于C 粉生产)、2-氨基-2-甲基-1-丙醇(AMP-95)1500 吨、2,2,4,4-四甲基-1,3-环丁二醇(CBDO)1000吨 | 实际建设情况:一期项目建成后年产派瑞林N 粉150吨、派瑞林C粉50吨(其中39.9吨派瑞林N粉用于C 粉生产) |
实际建设一期内容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派瑞林N粉生产过程包括季铵盐的配制、合成、降温、结晶、离心、精制、干燥、包装等工序。 派瑞林C粉生产由氯化、脱溶、降温结晶、离心、干燥等工艺过程组成 | 实际建设情况:派瑞林N粉生产过程包括季铵盐的配制、合成、降温、结晶、离心、精制、干燥、包装等工序。 派瑞林C粉生产由氯化、脱溶、降温结晶、离心、干燥等工艺过程组成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一级酸洗+一级碱洗+一级水洗预处理,含三甲胺的废气经二级酸洗+一级水洗+除雾预处理,污水处理站废气经现有的一级酸洗+一级水喷淋预处理,上述预处理后的废气与储罐区废气(含氯废气除外)一并经现有的一级碱洗+一级水洗+干式过滤+RTO+一级水洗降温+一级碱洗工序处理后通过30m高的排气筒P3排放;生产过程中及储罐区的含氯废气经二级碱洗+一级水洗+二级树脂吸附脱附工序处理后通过25m 高的排气筒P9排放;加氢废气经一级酸洗+一级水洗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P10排放;投料包装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 高的排气筒P11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经现有的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脱附废气进入RTO) 装置处理后通过15m 高的排气筒P4 排放。 洗涤废水、喷淋装置废水经三效蒸发装置处理后与其余废水一****处理站(处理规模为200m3/d, 处理工艺为“物化处理系统+生化处理系统”)处理,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 和**公用****公司****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进入**公用****公司****处理厂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一级酸洗+一级碱洗+一级水洗预处理,含三甲胺的废气经二级酸洗+一级水洗+除雾预处理,污水处理站废气经现有的一级酸洗+一级水喷淋预处理,上述预处理后的废气与储罐区废气(含氯废气除外)一并经现有的一级碱洗+一级水洗+干式过滤+RTO+一级水洗降温+一级碱洗工序处理后通过30m高的排气筒P3(DA003)排放;生产过程中及储罐区的含氯废气经二级碱洗+一级水洗+二级树脂吸附脱附工序处理后通过25m 高的排气筒P9(DA008)排放;投料包装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 高的排气筒P11(DA009)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经现有的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脱附废气进入RTO) 装置处理后通过15m 高的排气筒P4(DA004)排放。加氢废气处理设施及排气筒未建设。 项目****处理站处理,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公用****公司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
项****处理站污水处理工艺进行了提标改造,增加了一级厌氧塔和一级A/O生化池。****处理站处理工艺为“三效蒸发预处理+絮凝沉淀+调节池+厌氧塔1(新增)+厌氧塔2+催化氧化+水解酸化+一级A/O(新增)+二级A/O+沉淀池”,****处理站处理规模不变。增加的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气加盖****处理站其他废气一同经现有一级酸洗+一级水喷淋预处理后经RTO装置处理后由DA003排气筒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指标应满足CODcr (管理指标)≤2.61t/a、NH-N(管理指标)≤0.26t/a;SO ≤1.57t/a、NOx≤2.5t/a、颗粒物≤0.202t/a 、VOCs≤1.305t/a。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根据验收监测数据核算,DA003排气筒颗粒物0.30624t/a、NOx0.24393t/a、VOCs0.2872t/a,小于排污许可证许可排放量颗粒物1.35t/a、NOx2.29t/a、VOCs14.85t/a。DA004排气筒VOCs0.64642t/a,小于排污许可证许可排放量VOCs10.324006t/a。DA008排气筒VOCs0.03154t/a,小于排污许可证许可排放量VOCs0.052925t/a,DA009排气筒颗粒物0.02143t/a,小于排污许可证许可排放量颗粒物0.032t/a。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2)废水:根据验收监测数据核算新材料、生物缓冲剂及配套工程B3车间产品优化调整项目(一期)废水污染物排放量,CODcr0.256t/a,NH3-N0.028t/a。小于项目环评申请总量控制指标CODcr0.69t/a、NH3-N0.08t/a满足当前总量控制要求。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2.916 | 0 | 0 | 0 | 2.916 | 2.916 | |
0 | 0.249 | 0 | 0 | 0 | 0.249 | 0.249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2439 | 0 | 0 | 0 | 0.244 | 0.244 | / |
0 | 0.3277 | 0 | 0 | 0 | 0.328 | 0.328 | / |
0 | 0.964 | 0 | 0 | 0 | 0.964 | 0.964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处理站,处理能力为200m3/d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三级标准、《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处理厂(**公用****公司)接纳水质要求 | ****处理站,处理能力为200m3/d | 流量、pH、CODcr、氨氮、色度(稀释倍数)、BOD5、总氮、总磷、挥发酚、氟化物、石油类、磷酸盐、硫酸盐、悬浮物、硫化物、总氰化物、全盐量、氯化物、可吸附有机卤化物、甲苯、二甲苯、二氯甲烷、甲醛、甲醇、动植物油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派瑞林N粉生产装置三甲胺废气经“二级酸洗+一级水洗+除雾”预处理后进入现有RTO装置处理后经30m排气筒DA003排放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限值要求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 II时段、《****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1标准、 | 派瑞林N粉生产装置三甲胺废气经“二级酸洗+一级水洗+除雾”预处理后进入现有RTO装置处理后经30m排气筒DA003排放 | 甲苯 二甲苯 VOCs 三甲胺 颗粒物 SO2 NOx 氨 硫化氢 臭气浓度 | |
2 | 离心、溶解等工序有机废气经“一级酸洗+一级碱洗+一级水洗”预处理后进入现有RTO装置处理后经30m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标准限值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表2、《****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 | 离心、溶解等工序有机废气经“一级酸洗+一级碱洗+一级水洗”预处理后进入现有RTO装置处理后经30m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 | 甲苯 二甲苯 VOCs 三甲胺 颗粒物 SO2 NOx 氨 硫化氢 臭气浓度 | |
3 | 派瑞林C粉生产装置含氯废气经“二级碱洗+一级水洗+二级树脂吸附脱附装置”处理后经25m排气筒DA008高空排放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 II时段、表2、《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 | 派瑞林C粉生产装置含氯废气经“二级碱洗+一级水洗+二级树脂吸附脱附装置”处理后经25m排气筒DA008高空排放 | 二氯甲烷 VOCs 氯化氢 氯气 | |
4 | 投料包装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9高空排放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一般控制区 | 投料包装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9高空排放 | 颗粒物 | |
5 | 危废在储存过程中由于挥发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经现有“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处理后经DA004排气筒高空排放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 II时段 | 危废在储存过程中由于挥发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经现有“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处理后经DA004排气筒高空排放 | VOCs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B3车间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B3车间 | 等效A声级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做好固体废物的收集和处置。项目固废主要为蒸馏釜残、离心过滤杂质、废溶剂、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树脂、废碱液、废盐、废过滤滤芯、废滤袋、破损废包装物、布袋除尘器收尘、废布袋。 蒸馏釜残、离心过滤杂质、废溶剂、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树脂、废碱液、废盐、废过滤滤芯、废滤袋、破损废包装物、布袋除尘器收尘、废布袋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对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一经确认须按危废管理规定管理。 固废需严格管理,及时清运。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01) 及修改单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 | 项目固废主要为蒸馏釜残、离心过滤杂质、废溶剂、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树脂、废碱液、废盐、废过滤滤芯、废滤袋、破损废包装物、布袋除尘器收尘、废布袋,均属于危废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项目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危废间进行暂存,未增加厂区危废类别及暂存规模。 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危险废物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定期对生产 装置、储罐、管道、仓库等进行检查,安装必要的灾害、火灾监 测仪表及报警系统;按照相关规范对危险化学品的贮存、使用等进行严格管理;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储罐区设置围堰,依托现有事故水池(1800m3)及初期雨水池(960m3), 建设三级防控体系,确保事故废水和物料不外排;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加强对地下水质的监控;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园区风险预案实现联动。一旦发生事故,建设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最大限度减轻污染危害。 | 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了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依托现有事故水池(1800m3)及初期雨水池(1135m3),可有效确保事故废水不外排。建设三级防控体系,确保事故废水和物料不外排;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加强对地下水质的监控;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园区风险预案实现联动。一旦发生事故,建设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最大限度减轻污染危害。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项目为技改项目,位****园区(范围包括**化工产业园)****内,利用现有生产设备,并新增部分生产设备建设派瑞林N粉、C粉生产线各1条,CBDO、AMP-95共线生产线1条,配套建设部分环保设施,其余公用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等均依托现有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园区****内,建设一期工程利用现有生产设备,并新增部分生产设备建设派瑞林N粉、C粉生产线各1条,配套建设部分环保设施;其余公用工程、辅助工程、 环保工程等均依托现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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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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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位于本项目西北侧2940m的******公司,已经于2021年7月底对现有储煤场进行了全密闭储存整改,该储煤场占地78000平方米,储煤量为50000吨,整改前煤场颗粒物排放量为46.97t/a,整改后排放量为5.12t/a,颗粒物消减量41.85t/a,该消减量已经使用了21.9715t,剩余19.8785吨,本项目使用削减量为0.72吨/年(0.1kg/h),可以满足本项目使用。本次环评将此项目实施作为本项目排放颗粒物的区域削减方案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位于本项目西北侧2940m的******公司,已经于2021年7月底对现有储煤场进行了全密闭储存整改,该储煤场占地78000平方米,储煤量为50000吨,整改前煤场颗粒物排放量为46.97t/a,整改后排放量为5.12t/a,颗粒物消减量41.85t/a,该消减量已经使用了21.9715t,剩余19.8785吨,本项目使用削减量为0.72吨/年(0.1kg/h),可以满足本项目使用。本次环评将此项目实施作为本项目排放颗粒物的区域削减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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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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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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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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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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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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