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六合区)
2024年10月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区)
发布时间:2024-10-09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9日-2024年10月14日。 联系电话/传真:025-****0505****中心)/****2950 通信地址:**区方州路809号 联系人:****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遗体火化工作场所环境提升工程 | **区马鞍街道厚德路1号 | **** | ******公司 | 项目地址位于**区马鞍街道厚德路1号,投资16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5万元,新增1台平板式火化机及配套设施,同时对火化组预备间、****办公室、****办公室至操作间通道的顶面、墙面、地面改造出新,以及对其电路、照明等设施接入与更换。项目建设后,新增年火化量1400具的能力。 | 1、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用于农田灌溉。 2、火化机焚烧废气经“烟气急冷+脱酸脱硫脱脂+初除尘+脉冲布袋除尘+二噁英吸附及重金属脱除”处理后通过DA006排气筒排放。 3、选用低噪声设备,各噪声源须落实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合理布局噪声设备的位置,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废布袋、废活性炭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转移处置时应按规定办理相关转移手续;捕集灰按照民政部门文件要求妥善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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