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车辆购置服务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 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生产经营车辆购置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南路1046号(**南路与丹霞路叉口)
成交金额:陆拾陆万元整(660000.00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商务车型、瑞风RF8 智聆版 PHEV 旗舰型插电式混动。 品牌:江淮汽车。 规格型号:7kW交流充电桩(含30米无障碍施工布线安装服务),便携式随车充。 数量:3辆。 |
五、评审专家名单:何国声、 叶欢 、 鲍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询价文件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明珠国际城一栋二单元25楼2506室,联系电话:0564-****508。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城南镇双创大厦1808室
联系方式:0564-****0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明珠国际城一栋二单元25楼2506室
联系方式:0564-****5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64-****508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