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县古阳镇凉水井地块(****)
占地面积:2592.45m2
地理位置:**省****县古阳镇凉水井。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湘西****公司。
二、第一阶段调查结论
**县古阳镇凉水井地块(****)位于**省****县古阳镇凉水井,地块面积为2592.45m2,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9.948200°,北纬28.620388°。调查地块东侧、西侧相邻地块为古阳镇**住宅,南侧相邻地****公司****公司2000年前已停产)厂房及古阳镇**住宅,北侧相邻地块为古阳河。******局关于确定位于**县古阳镇凉水井****储备中心)的一宗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函(古自然资规〔2024〕5)号,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
经过现场踏勘、地块开发利用历史调查、周边污染源对地块影响分析、资料收集和人员访谈等工作,并对资料收集情况、踏勘结果和人员访谈结果进行分析可知:
调查地块1986年-2000年为****总厂用地,****总厂****民政局牵头成立,主要为解决县域内伤残人士就业的民生福利企业,主要生产混凝土砖、混凝土预制板等建材,2001年-2021年,地块内****总厂关停,但厂房并未拆除,2022年地块内闲置厂房拆除,之后一直闲置至今。
地块历史存在过混凝土建材生产企业,该企业运营期间排放的废气主要为少量粉尘,该部分粉尘对环境影响较小;该企业运营期间产生的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且未发生泄漏事故,不会对外环境造成影响;该企业运行期间产生的工业固废主要为废混凝土建材,该部分固废部分回用于生产,无法回用的外运综合利用。混凝土建材生产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储存、处置,不涉及各类槽罐的建设,同时混凝土建材生产不属于土壤污染“6+1”行业(是指从事过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综上所述,调查****福利厂生产经营受到污染。
调查地块周边区域仅南侧区域2000年****公司,木材公司生产废气为木屑颗粒物,不会对土壤造成污染,木材公司产生固废为木屑、碎木等,该部分固废作为副产品外售,****公司不属于土壤污染“6+1”行业(是指从事过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综上所述,****公司不会对调查地块土壤造成污染。
调查原则上以污染物识别为主,参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内容,项目地块历史上存在混凝土建材生产企业,该企业仅产生少量粉尘及废混凝土建材,该部分废气及固废经处理后不会对调查地块土壤造成污染;同时调查地块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历史上不存在工业废水污染及污水灌溉;历史上不存在外来污染土壤转运至本地块等情况。地块现场状况调查未发现地块内土壤存在被污染的迹象。本次评价分析也不存在地块周边污染源对本地块存在污染风险。
三、初步调查结论
综上所述,调查地块经过第一阶段的全面调查,可以确定其现状和历史上均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和污染输入情况,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地块可作为居住用地开发利用,地块无须开展第二阶段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