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玛顿(石家庄)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00万平方米超薄光伏背板玻璃深加工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125MACUBL2B65 | 建设单位法人:林金锡 |
高泽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行** |
****开发区(南区)科技大街南侧玉晶西路西侧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4000万平方米超薄光伏背板玻璃深加工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7-玻璃制造;玻璃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42-C3042-特种玻璃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行** ****开发区(南区)科技大街南侧玉晶西路西侧 |
经度:114.496********333 纬度: 38.387********2225 | ****机关:****审批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0-13 |
行审环表〔2023〕1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125MACUBL2B65001Q |
2024-04-2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15 |
150 | 运营单位名称:**** |
****0125MACUBL2B65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蓝胜****公司 |
****0101MACE7L3A8N | 验收监测单位:**蓝胜****公司 |
****0101MACE7L3A8N | 竣工时间:2024-05-15 |
2024-05-20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5-25 |
2024-09-1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0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4000万平方米超薄光伏背板玻璃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2000万平方米超薄光伏背板玻璃 |
环评设计为4条生产线:4车间两条生产线、5车间两条生产线;实际建设完成2条生产线,在5车间;占地面积16607m2,内设原料区、生产区、成品区。4车间两条生产线未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生产工艺包括磨边处理、倒角处理、打孔处理、清洗处理、检验处理、丝印处理、固化处理、钢化处理和包装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按环评及环评审批意见建设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4车间丝印间、固化间密闭,废气经负压装置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最终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5车间丝印间、固化间密闭,废气经负压装置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最终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 | 实际建设情况:4车间未建设;5车间丝印间、固化间密闭,废气经负压装置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最终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 |
4车间两条生产线未建设;只建设5车间两条生产线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废水:磨边、打孔、清洗废水和纯水机产生的部分浓水经混凝沉淀处理后再经纯水机制纯水后用于生产的磨边、打孔、清洗工序,纯水机产生的剩余部分浓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纯水机产生的剩余部分浓水一起经管网排****处理厂。 | 实际建设情况:磨边、打孔、清洗废水经混凝沉淀处理后再经纯水机制纯水后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和水处理产生的浓水一起排****处理厂 |
磨边、打孔、清洗废水经混凝沉淀处理后再经纯水机制纯水后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和水处理产生的浓水一起排****处理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1.411 | 0 | 0 | 0 | 1.411 | 1.411 | |
0 | 0.0221 | 0 | 0 | 0 | 0.022 | 0.022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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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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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359 | 0.718 | 0 | 0 | 0.359 | 0.359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混凝沉淀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 混凝沉淀 | 废水排放口pH值监测结果范围为7.3-7.4(无量纲),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日均值最大值为16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排放浓度日均值最大值为56.5mg/L,氨氮排放浓度日均值最大值为2.51mg/L,悬浮物排放浓度日均值最大值为60mg/L,总氮排放浓度日均值最大值为4.12mg/L,总磷排放浓度日均值最大值为0.23mg/L;检测结果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二级活性炭吸附箱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 | 二级活性炭吸附箱 | 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4.19mg/m3,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 2322-2016)及《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2022)的要求。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46mg/m3,检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 2322-2016)的要求,车间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40mg/m3,检测结果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2022)的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采用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综合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 | 采用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综合措施 | 厂界昼间环境噪声最大值为63.0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区昼间噪声≤65dB(A)的要求;西厂界紧邻企业,不具备检测条件。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危废废物主要有:机械维修中产生的废抹布、手套,设备维修产生的少量废油桶和废机油,丝印工序产生的废网板、废水性油墨桶,废活性炭。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废间,定期交由危废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包装、玻璃屑、不合格产品、污泥、废过滤介质。废包装由供应商定期回收、玻璃屑和不合格产品收集后暂存于固废间定期外售、废过滤介质更换时由供应商回收、污****填埋场填埋。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已落实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厂区绿化 | 已落实 |
表7 风险设施
1 | 厂区分区防渗 | 已落实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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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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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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