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银宝山新科技有限公司产业建设项目三次扩建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900MA4UP4E916 | 建设单位法人:韦俊军 |
陈仲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横沥镇 |
**省**市横沥镇横沥崇德路127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产业建设项目三次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9-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横沥镇 横沥崇德路127号 |
经度:113.99457 纬度: 23.03918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2-04 |
东环建〔2024〕120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6-2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800 |
80 | 运营单位名称:**** |
****1900MA4UP4E916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1900MA4UP4E916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1900MA53F6007Q | 竣工时间:2024-07-08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9-0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0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903gJuBs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模具580套/年、塑胶件2900万件/年 | 实际建设情况:模具580套/年、塑胶件2900万件/年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造粒、注塑、喷砂、热熔、丝印/移印/喷印、镭雕、打磨、焊接、清洗 | 实际建设情况:造粒、注塑、喷砂、热熔、丝印/移印/喷印、镭雕、打磨、焊接、清洗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水喷淋设施用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模具清洗废水、网版清洗废水(共50.7456吨/年)收集后交由零散废水工业处理单位处理,不得外排。生活污水须经预处理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处理厂处理。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须符合**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及其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及《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及其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较严值的要求。造粒、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配套设施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其中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标准。熔化、浇注工序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金属熔炼(化)燃气炉的排放限值。喷砂、打磨、破碎、焊接工序产生的废气无组织排放,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丝印、移印、喷印、固化和拉网工序产生的废气无组织排放,排放执行**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厨房炉灶使用清洁能源,油烟经配套处理设施处理后由专用烟管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有关标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限值。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安全分类贮存,并依法依规处理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一、环境空气污染源 1、造粒工序(4号厂房)废气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引至排气筒DA005高空排放,排气筒高32m,处理规模为10000m3/h;注塑工序(5号厂房)废气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引至排气筒DA007高空排放,排气筒高22m,处理规模为24000m3/h。 2、注塑、丝印、移印工序(4号厂房)废气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引至排气筒DA006高空排放,排气筒高52m,处理规模为32000m3/h;注塑、丝印、移印工序(5号厂房)废气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引至排气筒DA008高空排放,排气筒高24m,处理规模为10000m3/h。 3、喷砂工序废气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破碎、焊接工序废气无组织排放。 4、拉网工序废气无组织排放。 5、厨房油烟收集通过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气筒DA009高空排放。 二、水环境污染源 1、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的较严值后,经市政截污管网进入东****处理厂。 2、模具清洗废水、网版清洗废水 模具清洗废水、网版清洗废水作为零散废水收集至零散废水暂存设施,定期交有零散废水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不外排。项目已规范建设零散废水储存罐,公司与**市****公司签订了零散废水转移协议,按规范做好零散废水转移。 3、湿磨用水、喷淋设施用水、冷却用水 项目湿磨用水、喷淋设施用水、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声环境污染源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项目采取消声、隔声、减震等措施处理后,且经过一段距离的衰减作用,项目厂界噪声已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源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废包装材料、金属碎屑及边角料、废砂料、工业粉尘、废塑胶次品及边角料等一般工业固废,收****公司回收处理。项目已规范建设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仓库,公司与**市****公司签订了回收处理协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规范转移。 2、危险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切削液、含切削液金属碎屑、废火花油、废空压机油、废机油、废包装桶、铝渣、含油墨废抹布及废网纱、废菲林、废活性炭。其中,废切削液由**市****公司处理;含切削液金属碎屑、废火花油、废空压机油、废机油、废包装桶由**市****公司处理;铝渣由**东江威****公司处理;含油墨废抹布及废网纱、废菲林、废活性炭由**市**区**盛环保工业废弃物****公司处理。公司与上述处理单位均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理协议。项目已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仓库,产生的危险废物按规范转移,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3、生活垃圾 员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理。生活垃圾堆放指定地点,日产日清,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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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96.24 | 18240 | 18240 | 0 | 0 | 36336.24 | 18240 | / |
0.121 | 0 | 0 | 0 | 0 | 0.121 | 0 | / |
0.5235 | 0 | 0 | 0 | 0 | 0.523 | 0 | / |
2.1423 | 0 | 0 | 0 | 0 | 2.142 | 0 | / |
0 | 0.5181 | 2.8297 | 0 | 0 | 0.518 | 0.518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造粒工序(5号厂房)废气设施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引至排气筒DA005高空排放,排气筒高32m,处理规模为10000m3/h | 已监测 | |
2 | 注塑工序(5号厂房)废气设施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引至排气筒DA007高空排放,排气筒高22m,处理规模为24000m3/h | 已监测 | |
3 | 注塑、丝印、移印工序(4号厂房)废气设施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1排放限值的较严值 | 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引至排气筒DA006高空排放,排气筒高52m,处理规模为32000m3/h | 已监测 | |
4 | 注塑、丝印、移印工序(5号厂房)废气设施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1排放限值的较严值 | 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引至排气筒DA008高空排放,排气筒高24m,处理规模为10000m3/h | 已监测 | |
5 | 喷砂工序废气设施 | **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7-2001) | 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 已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降噪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 采取消声、隔声、减震等措施 | 已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安全分类贮存,并依法依规处理处置。 |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废包装材料、金属碎屑及边角料、废砂料、工业粉尘、废塑胶次品及边角料等一般工业固废,收****公司回收处理。项目已规范建设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仓库,公司与**市****公司签订了回收处理协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规范转移。 2、危险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切削液、含切削液金属碎屑、废火花油、废空压机油、废机油、废包装桶、铝渣、含油墨废抹布及废网纱、废菲林、废活性炭。其中,废切削液由**市****公司处理;含切削液金属碎屑、废火花油、废空压机油、废机油、废包装桶由**市****公司处理;铝渣由**东江威****公司处理;含油墨废抹布及废网纱、废菲林、废活性炭由**市**区**盛环保工业废弃物****公司处理。公司与上述处理单位均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理协议。项目已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仓库,产生的危险废物按规范转移,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3、生活垃圾 员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理。生活垃圾堆放指定地点,日产日清,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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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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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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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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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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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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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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