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发布机构: | **** |
成文日期: | 2024-09-24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公示公告 |
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中相关规定,现将《****开发区规划(2023-2035)》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如下:
一、规划简介
规划名称:****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
规划范围:****开发区分为三个片区,总用地面积16.63平方公里。其中北部片区面积1.99平方千米,四至边界为北至商拓快速通道、西至迎宾大道、南至学苑路、****山路;西部片区面积5.40平方千米,四至边界为北至**路、西至**路、南至漓江路、**工业大道;东部片区面积9.24平方千米,四至边界为北至晴岚路-**沟支流、西至太行山路-**山路、南至昆仑大道-**路、**钻石大道-**山路。
规划期限:2022-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2年~2025年、远期2026-2035年。
主导产业:超硬材料、医药制造、电子制造;农副食品加工、纺织服装加工、皮革加工、木材加工等传统轻工产业作为补充,以超硬材料原辅材料生产,行业高端智能装备制造产业为补充,以主导产业配套的装备产业、仓****园区辅助。
二、本次规划环评主要结论
(1****开发区位于**县**部、东部,形成了一区两翼的空间布局,全区总规划面积27.35平方公里,是全省确定的184家开发区之一;目前高新区建成区面积约16.8平方公里,入驻企业88家;已入驻企业中超硬材料行业比例约58.67%,医药制造行业比例为10.67%,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行业为1.33%,其他行业29.33%。入区企业大部分履行环评手续,部分企业通过现状评估完善了环评手续。高新区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和VOCs等。
(2)高新区用水主要来源****处理厂,水源为深层地下水,共计20眼水井,设计供水规模为5万m3/d,实际供水规模3万m3/d。高新内共计3****处理厂,一污设计规模为4万m3/d,目前处理规模为3.7~3.8万m3/d;二污设计规模3万m3/d,已建成规模2万m3/d,调查阶段接收水量为0.65万m3/d(2021年10月~2023年5月进行设备更换和工艺改造,未接收污水);三污设计规模为6万m3/d,目前已建成规模3万m3/d,目前接收的水量为1.7~2.75万m3/d。一污、二污尾水通过余河坡、废黄河最终汇入**河,三污尾水通过**支沟、**沟最终汇入**河。西片区无集中供热设施,用热自建燃气锅炉、电锅炉或生物质锅炉供热,东片区依托光**乡再生****公司供热。
(3)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表明:环境空气检测因子中PM10、PM2.5超标,其他基本因子和特征因子均满足现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限值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标准;地表水检测因子除总氮外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质;地下水检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水质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检测因子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及表2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农用地检测因子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风险筛选值(土壤pH>7.5)。
(4)本轮规划用地范围16.63km2,包含三个片区,其中北部片区面积1.99平方千米,四至边界为北至商拓快速通道、西至迎宾大道、南至学苑路、****山路;西部片区面积5.40平方千米,四至边界为北至**路、西至**路、南至漓江路、**工业大道;东部片区面积9.24平方千米,四至边界为北至晴岚路-**沟支流、西至太行山路-**山路、南至昆仑大道-**路、**钻石大道-**山路。高新区以超硬材料、医药制造、****园区三大主导产业,以农副产品加工、纺织服装服饰加工、皮革加工、木材加工等传统轻工产业作为补充,以超硬材料原辅材料生产,行业高端智能装备制造产业为补充,以主导产业配套的装备产业、仓****园区辅助。第一个层次形成了“一区、两翼、三片区、四组团”的产业布局,第二个层次即在产业片区基础上分成若干个功能分区,形成集聚发展、协同发展。“一区”:****开发区作为产业发展主要区域。“两翼”:高新区位于**下县**东西两侧,助力**高质量发展。“三片区”:高新区分为三个产业片区,分别为:西部片区、东部片区、北部片区。“四组团”:即主导产业组团、创新研发组团、现代服务组团、综合产业组团。西部片区主要包括五个功能分区:超硬材料产业功能区、医药制造产业功能区、电子制造功能区、综合产业功能区及居住服务功能区;东部片区主要包括六个功能分区:超硬材料产业功能区、医药制造产业功能区、电子制造功能区、生态皮革产业功能区、综合产业功能区及居住服务功能区;北部片区主要包括两个功能分区:农产品精深****商贸物流产业功能区。
(5)本轮规划实施是建议进行如下调整:①落实徐园水源地水源井关停情况;②整合西片区现有的建设用地,合理规划居住用地和工业用地,给出村庄拆迁计划和安置点建设规划,盘活存量建设用地;③鼓励西片区的优势企业、主导产业良性发展,在土地、污染物总量等方面给予支持,****园区内的支柱产业;④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建议西片区建设生物质锅炉作为集中供热设施,满足西片区企业用热需求;⑤核查西片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接管情况,禁止园区内的废水直接排入外环境;⑥招商引资时重点关注主导产业、辅助产业的上、下游企业,做好产业链的延伸,优先考虑补链、强链企业或项目,优先考虑能源梯级利用产业或企业;⑦禁止入驻高耗水项目(农副食品加工、医药制造、电子制造、****加工行业除外。简称四类高耗水行业),四类高耗水行业需清洁生产国内先进水平,已入驻的四类高耗水项目需2~3年开展一轮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⑧东片区皮革产业仅允许入驻**市范围内“退城入园”的皮革鞣制加工企业,重点重金属总量,控制皮革产业园产能,严格限制单纯新增产能的新、改、扩建项目;⑨禁止入驻集中电镀行业,根据电子制造业、超硬材料生产工艺需求,结合高新区环境容量,允许适当配套电镀工艺;入驻企业涉及涂料、油墨、胶黏剂、清洗剂等含VOCs的,应采用符合低VOCs含量的产品;⑩根据中水回用需求和回用量确定回用率,落实中水回用途径、场所、管网;进入高新区的高耗水行业或企业需开展中水回用。
(6)本轮规划实施后的主要废气是制药工艺废气、超硬材料行业工艺废气、电子制造工艺废气、皮革加工行业废气等,****药行业废水、****加工行业废水、电子制造行业废水、皮革加工行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等,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和工业固废。预测结果表明,严格落实评价提出的不良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情况下,高新区规划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区域大气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河上控制断面位砖桥断面,**沟上的控制断面为王口闸断面,规划末期排放的废水不会造成上述两个断面的水质恶化;地下水预测结果表明,开发区的建设对下游敏感点陈青集镇供水井及其他饮用水供水水源无影响;入区企业采取严格的污染源控制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后,减少区域三废(废水、废气、废渣)在土壤中的排放量(输入量),局部区域土壤环境污染影响最大限度减小。
(7)本轮规划在空间布局、**保护与利用、生态保护、污染防治、节能降碳、风险防控要求等方面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公示稿)、**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和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省“十四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规划》(豫政〔2021〕49号)、**县“十四五”节能减排工作方案》(柘政〔2023〕7号)、《柘****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县2023年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柘环委〔2023〕02号)相协调。
(8)**县属于**型缺水地区,应严格落实水的阶梯利用、**化利用。根据《关于推进污水**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1〕13号),规划园区中水回用指标为远期40%,****园区规划环保目标中。
(9)**县建成区属于深层承压水一般超采区,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不宜进一步新增取用地下水。园区工业发展优先采用****处理厂中水;园区内企业自备水井到期后不再办理延续手续。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园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所有公众。
四、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如您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并通过下述联系方式直接向规划单位反馈。
1、规划单位
规划组织单位:**市**县**路8号 联系人:夏主任
联系电话:0370-****878
通讯地址:**市**县**路8号,邮政编码:476200
2、公众意见表:
2、纸质报告书获取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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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