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光凯乐汽车冷成型件股份有限公司面向新能源汽车电动助力转向系统核心零部件的量产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1********661416M | 建设单位法人:史蒂芬﹒古特 |
于诚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北****科技园****基地环科中路12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面向新能源汽车电动助力转向系统核心零部件的量产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71-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670-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建设地点: | **市**区 ****开发区(**区)环科中路12号5幢一层东北角 |
经度:116.55334 纬度: 39.73444 | ****机关:****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5-27 |
经环保审字〔2024〕004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200 |
5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1********661416M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新国****公司 |
****0101MA0029HHXH | 验收监测单位:**美****公司 |
911********071245U | 竣工时间:2024-07-15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9-0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0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xgzgee.com/news/344.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电动助力转向系统稳定杆链接套(非传统燃油车专用零部件)3000万件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电动助力转向系统稳定杆链接套(非传统燃油车专用零部件)3000万件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原材料-检验-开卷-矫直-冷成型-清洗-滚丝-检验-包装 | 实际建设情况:原材料-检验-开卷-矫直-冷成型-清洗-滚丝-检验-包装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项目冷镦工序运行时由于工件压力加工时自体发热,工件表面的冷镦油部分气化产生挥发性有机物(油雾),以非甲烷总烃计,经设备自带的静电吸附装置处理后,并入车间屋顶原有(DA002)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执行《汽车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 1227-2023)表2中的“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企业、汽车车身、挂车制造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2、项目清洗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进入厂区****设备处理,冷凝水回用,蒸馏浓缩液交由******公司清运,并委托****处置。外排废水主要为员工的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基地****处理厂处理,执行**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 -2013)中“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3.项目对各噪声源的降噪声措施主要有厂房隔声处理,设备基础减振等,采取上述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4.项目生产固废中不合格产品、废包装物、废钢屑边角料,****公司回收;蒸馏浓缩液、废冷镦油及油泥、废过滤芯、空油桶、含油沾染物均定期交******公司清运,并委托****处置;生活垃****基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日产日清。 | 实际建设情况:1.项目冷镦工序运行时由于工件压力加工时自体发热,工件表面的冷镦油部分气化产生挥发性有机物(油雾),以非甲烷总烃计,经设备自带的静电吸附装置处理后,并入车间屋顶原有(DA002)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市《汽车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 1227-2023)表2中的“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企业、汽车车身、挂车制造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2.项目清洗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进入厂区****设备处理,冷凝水回用,蒸馏浓缩液交由******公司清运,并委托****处置。外排废水主要为员工的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基地****处理厂处理,满足**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 307-2013)中“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3.本项目采取以下降噪声措施: ①采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过程中的高噪声源,通过隔声、减振、消声、距离衰减和控制噪声源的传播途径,防止噪声对周围的影响; ②生产车间采用隔声门窗,降噪值在35dB(A)以上;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4.项目生产固废中不合格产品、废包装物、废钢屑边角料,****公司回收;蒸馏浓缩液、废冷镦油及油泥、废过滤芯、空油桶、含油沾染物均定期交******公司清运,并委托****处置,不外排;生活垃圾由******公司统一清运,日产日清。项目危险废物的贮存遵循《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的有关规定,并制定了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357 | 0.0153 | 0.3723 | 0 | 0 | 0.372 | 0.015 | |
0.607 | 0.0174 | 0.6244 | 0 | 0 | 0.624 | 0.017 | |
0.14 | 0.0059 | 0.1459 | 0 | 0 | 0.146 | 0.006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2095 | 0.0293 | 0.2388 | 0 | 0 | 0.239 | 0.029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基地****处理厂处理,排放满足**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 监测点位:化粪池排口。监测项目:pH、悬浮物、氨氮、CODCr、BOD5、石油类、动植物油。监测频次及周期:连续监测2天,每天4次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油烟静电吸附装置 | 《汽车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 1227-2023)表2中的“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企业、汽车车身、挂车制造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废气经设备自带的油烟静电吸附装置处理后,并入车间屋顶原有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市《汽车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227- 2023)表2中的“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企业、汽车车身、挂车制造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 监测点位:DA002排气筒。监测项目:非甲烷总烃。监测频次及周期:每天监测3次,连续2天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隔声、减振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本项目采取以下降噪声措施: ①采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过程中的高噪声源,通过隔声、减振、消声、距离衰减和控制噪声源的传播途径,防止噪声对周围的影响; ②生产车间采用隔声门窗,降噪值在35dB(A)以上;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 | 监测点位:厂界外1米处。监测项目: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监测频次及周期:每天昼间1次,夜间1次,连续2天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项目生产固废中不合格产品、废包装物、废钢屑边角料,****公司回收;蒸馏浓缩液、废冷镦油及油泥、废过滤芯、空油桶、含油沾染物均定期交******公司清运,并委托****处置;生活垃****基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日产日清。 | 项目生产固废中不合格产品、废包装物、废钢屑边角料,****公司回收;蒸馏浓缩液、废冷镦油及油泥、废过滤芯、空油桶、含油沾染物均定期交******公司清运,并委托****处置,不外排;生活垃圾由******公司统一清运,日产日清。项目危险废物的贮存遵循《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的有关规定,并制定了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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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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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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