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氢站项目防爆灯具、配电箱等一批采购-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一、项目名称:****加氢站项目防爆灯具、配电箱等一批采购
二、报价范围及要求
1、报价范围:防爆灯具、配电箱等一批采购(详见报价表及图纸)
2、报价要求: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报价含13%增值税。
3、评审办法:综合评比。报价人必须认真填写报价及上传报价文件;若报价人在“中盐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china-tender.****.cn)”报价信息中填报的价格与上传附件中的报价文件价格不一致,以“中盐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china-tender.****.cn)”报价信息中填报的价格作为评审依据。
4、交货期:自报最短供货时间
5、交货地点:****工业园(**撮镇东)宏图大道中盐红四方
6、付款方式:货到票到45日内付合同总额90%货款,余款在质保期(1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银行承兑汇票结算。
7、运输方式、运输费用(含保险费)承担:供方以合理方式运输,运输费用(含保险费)均由供方承担。
8、违约责任:成交供应商延迟交货或提供商品服务不满足公告所列要求的视为违约,需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采购方有权取消其为成交供应商。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报价文件须提供营业执照);
2、报价人的消防应急照明产品须提供具有国家级权威机构出具的CCCF认证;灯具须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消防灯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必****检测中心出具,报告封面同时有CMA和CNAS两项标志);
3、防爆产品需****检测中心出具的防爆性能检验报告;
4、报价人近3年内(合同期限:2021年10月1日-2024年10月1日)有不少于1份含有防爆配电箱、防爆检修箱、防爆照明箱、防爆灯具等供货业绩(以供货合同复印件为业绩证明文件);
5、报价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提供从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下载时间为询比价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任一天)。
6、报价人****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中。(此项报价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报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8、报价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若不同报价人所使用的IP地址(含报名IP、报价IP****一局域网IP地址的,视为串通报价,并取消其为本项目成交单位的资格。
注:以上证明材料必须和报价表(详见附件)盖章扫面后,合并到一个文件上传至“中盐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china-tender.****.cn)”报价附件中。
四、报名方式及电子文件的获取
4.1登录“中盐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china-tender.****.cn)”,在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请未注册的投标人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注册咨询电话:QQ****66928。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投标的,责任自负。报价过程中如有任何平台操作问题,请联系平台客服;
4.2本项目网上发布答疑澄清、修改文件;询比价人不另行书面发布上述内容,报价人应及时关注、查阅发布的上述相关内容,否则责任自负
五、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5.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14:00前(**时间)。
5.2报价及递交方式:线上报价及递交(中盐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china-tender.****.cn);询比价人若需纸质版报价文件,另行通知报价人。
5.3 联系方式
****招标管理部(**省**市**县循环经济示范园 龙兴大道与宏图大道交叉处)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0551-****2835
联系人邮箱:****@qq.com
技术要求
一、消防应急照明产品技术要求:
1.1、质量要求:
1.1.1产品需符合GB17945-2010标准,系统符合GB50319-2018《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等要求。
1.1.2 消防应急照明非集中控制系统柜和消防应急灯具、配电控制箱三者之间通讯协议必须一致。
1.1.3投标单位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优质的、无技术缺陷的且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和质量、性能要求并应确保通过消防部门验收。
1.1.4卖方应报出拟采用材料设备的名称、产地、技术规格等详细情况,选用优质材料设备,不得以次充好。
1.2 、系统特点及组成:
1.2.1、本项目采用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系统,AC220V电流接入疏散照明配电控制箱,用于正常工作和电池充电。消防应急疏散照明系统由应急照明集中控制器(系统柜)、应急照明自带电源(消防应急灯具专用应急电源)、非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应急灯具及相关附件组成,具有自动巡检(主电、光源、通讯)、月检、年检、强制应急等功能。
1.2.2、消防应急疏散指示系统,要求保证系统内所有设备、灯具受到监控,以使火灾发生时能够确保提供快速可靠的照明。
1.2.3、所有末端灯具光源均采用高亮度LED专用灯具。
1.2.4、末端灯具均带有独立的地址码,能够保证其唯一可识别性及可控性;能够满足日常管理及火灾疏散方案的不同控制要求。
1.2.5、末端灯具本体内均不带蓄电池(特别标示的除外),以便能够减少后期维护的工作量,降低维护难度;****分站要能够自动监控应急灯具电池状态,并自动实现充放电管理。
1.2.6、系统通讯控制采用操作简单、成熟可靠的CAN-BUS总线方式(按图纸要求),既有利于线缆材料成本的控制,又能保证通讯线路的抗干扰能力,稳定可靠。要求系统通讯电源为系统自身独立供应,在火灾发生后,不受市电状况影响。
1.2.7、为保证系统的终身可靠性及提高相关设备的可维护性,系统采用非集中供电方式,有利于组成系统的所有部分具有良好的维护可测性,并有效降低必要的维护成本。
1.2.8、系统应急照明控制器和疏散照明配电控制箱电源供电主干线路采用供电(AC220V),确保具有良好的供电范围。
1.2.9、在火灾应急状态下,系统内所有灯具均采用与市电电网隔离的直流应急供电系统工作,灯具采用安全电压工作,以确保火灾等极端情况下,本系统不会对此空间的人员构成危险,同时避免由于本系统的供电故障导致影响其他系统的供电可靠性。
1.2.10、所有产品均须通过国家权威部门认证,符合GB17945-2010标准、国家强制认证( CCCF )、《产品型式检验报告》及其他现行国家规范,并需符合项目所在地消防验收部门相关要求,如果产生相关费用由卖方负责。
1.2.11、系统应急时间满足设计要求。
1.3、系统基本功能要求:
1.3.1、日常自动生成运行记录管理。
1.3.2、系统应能对应急照明控制器(卖方提供)、疏散照明配电控制箱(消防应急灯具自带应急电池)、非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标志灯具进行实时监测,发生故障时主机可发出声光报警,声故障可手动消除,光故障必须排除故障后解除。
1.3.3、每月定时进行一次放电性测试(可控制);由此保证在灾难发生前系统及每一个灯均处于完好状态。
1.3.4、强迫点灯:火灾信号输入,全系统灯均进入强迫点亮状态。
1.3.5、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具有频闪功能,吸引人们视觉注意,从而引导人员安全快速的逃离危险区域。
1.3.6、系统具备实时监控控制器的综合运行,检测系统供电通讯网络各回路、短路及连接状态等。
1.3.7、系统具备与火灾报警系统(FAS系统)通信。
1.4、 联网联动采用以下方式实现:
应急照明控制器能接收FAS系统提供干接点或DC24V信号,由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灾报警输出信号作为系统自动应急启动的触发信号。
1.5、系统安全和紧急疏散程序方案:
1.5.1、紧急疏散程序方案:
根据火灾报警信号位置,自动生成最佳的疏散路线,控制消防应急标志灯具由节电点亮模式转入应急点亮模式,控制消防应急照明灯应急点亮。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具有频闪功能,吸引人们视觉注意,引导人员安全快速的逃离危险域。
1.5.2、本系统作为安全系统, 应急照明控制器(系统柜****中心机房内,为了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免受计算机病毒及恶意攻击对系统的损害,除接受经专门的编程的FAS系统防火分区一个着火点信号输入信号及对应返回信号外,其它均采用非开放的运行模式(内系统自行管理,对外只是单向传送信息。
1.6、消防应急灯具:
1.6.1、非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标志灯具:根据安装现场结构要求类型(型号报价见图纸说明)。
1.6.2、明装壁挂式疏散指示灯具。
1.6.2.1 结构:
(1)单面,安全出口;
(2)外壳采用压铸铝合金或Q235钢,表面采用高压静电喷塑;喷塑材料必须为全聚酯塑粉,适用于在盐雾场所;面板采用钢化玻璃材质;
(3)发光采用LED导光板发光;
(4)灯具发光部分采用铝面镂空等,PC填充,成平面。
(5)灯具外壳防腐要达到WF2等级。
1.6.2.2 技术要求:
(1)两线制(供电和通信)
(2)额定电压:根据图纸要求
(3)工作方式:持续方式;
(4) 应急灯具内自带电池;
(5)每灯一个地址编码;
(6)可编程序控制:可执行频闪、关灯/开灯
1.6.3、明装吊挂式疏散指示灯具:
1.6.3.1 结构:
(1)单面;
(2)图形方向:左向、右向、双向;
(4)外壳采用压铸铝合金或Q235钢,表面采用高压静电喷塑;喷塑材料必须为全聚酯塑粉,适用于在盐雾场所304不锈钢外框;面板采用钢化玻璃材质;
(5)发光采用LED导光板发光。
(6)灯具发光部分采用铝面镂空等,PC填充,成平面。
1.6.3.2 技术要求:
(1)两线制(供电和通信)
(2)额定电压DC36V;
(3)工作方式:持续方式;
(4)每灯一个地址编码;
(5)可编程序控制:可执行频闪、关灯/开灯
1.7 卖方必须负责全部设备的调试、指导安装并配合消防验收,且对投标范围内的消防验收顺**过负责。
本次卖方供货的灯具选用二线制系统。
二、 防爆灯具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
2.1 LED灯芯片及驱动电源技术要求
2.1.1 LED芯片要求采用原装进口产品品牌:飞利浦等一线品牌。并且采用低热阻、散热良好、低应力的封装技术。
2.1.2 灯具应选用单颗粒LED芯片且为模组排列,LED芯片的发光效率>100lm/W;
2.1.3 灯具的整灯光效>100lm/W;
2.1.4 LED灯芯片使用寿命≥ 30000h时。
2.1.5 LED光源应具有优良的散热体系,并保证能连续工作12小时以上。
2.1.6 LED芯片应为模块化设计,与电源的结合没有任何焊点插拔式连接,以方便LED芯片的替换维护和升级换代。
2.1.7 驱动电源,恒流驱动,在电压波动及光源支路出现异常时,该恒流驱动应保证安全运行,且电流稳定。
2.1.8 驱动电源功率因数cosΦ≥0.95。
2.1.9 不允许采用AC-LED方案,要求LED驱动器独立并灌胶封装,且驱动器有隔断独立电器腔。
2.2 灯具电气性能要求
2.2.1消防应急灯具为集中供电型,供电电压为DC24-36V,集中供电电池必须保证正常使用2年内应急时间不能低于初始时间的90%,应急灯功率≤2W,灯珠为高亮度型。
2.2.2高精密恒流电源采用福硕,并提供有效的CCC认证证书。恒流电源输入电压 AC90~264V,50Hz ,LED工矿灯使用宽电压设计,电压波动时灯体总功率基本上无变化,避免频闪,保障工人使用照明环境的稳定性;
2.2.3 灯具电气性能
2.2.3.1 额定值 额定工作电压:AC 220V;50HZ; 额定绝缘电压:AC 660V;
2.2.3.2 防触电保护类别:I类;
2.2.3.3 接线方式:单相三线制;
2.2.3.4 灯具的功率因数应≥0.95;
2.2.3.5 LED灯需有良好的散热系统,保证LED灯在正常环境下工作时,元器件工作温度不大于60℃;
2.2.3.6 LED灯应具有过温保护功能;
2.2.3.7 LED灯内部电路板须作防潮处理,保证灯具内部万一受潮仍能稳压工作,并且靠自身工作产生的热量将水汽排除;
2.2.3.8 整灯的防护等级:大于等于IP66;防腐等级WF2
2.2.3.9 安装方式:吊装或壁装
6.2.3.10 灯窗采用钢化玻璃或聚碳酸酯透镜处理,避免掉落或破损后伤人。 灯具前窗必须采用钢化玻璃、所有接合部位应采用耐高温密封橡胶圈。
2.3 灯具光学性能
2.3.1 整体光衰:100000小时不超过10%(光输出维持率达90%以上)。使用寿命:≥100000小时(不含驱动电源,其寿命另行规定),即:50000h光衰不超过20%;
2.3.2 提供LED灯具的出光角度和配光曲线,灯具应为专业高顶工矿灯配光以得到良好的车间照明效果;
2.4 LED灯可靠性 LED灯的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应不小于100000小时。
2.5 LED灯具外壳性能 (消防应急照明除外)
2.5.1 灯具材质和外形:灯具外壳采用优质高纯铝,采用先进工艺制作,表面灰色粉末喷涂处理,具有良好的耐气候性能,表面应能承受盐雾的腐蚀;
2.5.2 灯具外壳耐腐蚀性能:WF2;
2.5.3 灯具绝缘等级为Class I。
2.6 外观结构
2.6.1 外观要求:喷涂色泽均匀,无气泡、无裂缝、无杂质;涂层必须紧紧的粘附在基础材料上;LED灯系统各部件壳表面应光洁、平整,不应有划伤、裂纹、变形等缺陷;
2.6.2 尺寸要求:见图纸,具体尺寸有卖方根据模块组装情况确定;
2.7 电磁兼容性要求
LED灯的插入损耗、骚扰电压、辐射电磁骚扰、谐波电流应符合GB17743和GB17625.1 的要求。
2.8 LED灯具的其它技术要求
2.8.1 所用的相同类型的灯具应能互换;
2.8.2 灯具应具备短路保护功能;
2.8.3 LED防爆灯具采用模块化设计,每个模块可单独更换。过电压保护模块单独设置,不与驱动电源一起组装,以便维护方便。
2.8.4灯具铭牌及标记要求 应牢靠地固定于灯具上,其应清楚地标明至少以下内容:制造厂名称;设备名称及型号;制造年月;主要技术规格和参数;电气接地标记和接线图;使用标记和警示标记等。
2.9 防爆灯具
2.9.1 防爆灯具适用环境:1区、2区危险场所,产品均符合国家、行业环保要求,在事故情况或极端环境条件下,产品不发生燃烧、爆炸或产生有害影响。
2.9.2 产品均取得防爆合格证。防爆灯应有“EX”标志和标明其类型、级别、组别的标志的铭牌,并在铭牌上标明国家指定的检验单位发给的合格证号。防爆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通用要求》的有关规定,灯具防爆等级Exd IICT6,防腐等级WF2。
2.10 护栏灯灯杆采用 2.5mm 厚高强度热镀锌钢管,经专用工具加工而成;
灯杆两端配有活接头,便于灯具的安装,灯杆表面镀锌后喷塑处理,弯杆与直杆间采用一体式结构(插接式连接),弯臂为 DN32,直杆为 DN32,灯杆高度见图纸。
灯杆的具体尺寸执行卖方标准。
快速更换灯管、灯泡。
一般为钢管布线或电缆布线。
提供防水、防尘、防腐平台立杆灯及弯灯所需安装附件,并提供明细表。
2.11 以上产品必须提供有效的合格证。
三、 现场按钮箱技术要求
3.1 现场按钮箱外壳材质采用玻璃纤维增强聚酯,外部紧固件采用优质不锈钢材质,满足强腐蚀环境中使用。
3.2 现场按钮箱外壳盖和基座的接合面设计成凹凸形,设有硅橡胶密封结构,整体的防护等级不低于IP66。
3.3 现场按钮箱内应设端子排供内部接线,接线端子选用菲尼克斯,端子排应足够且至少有4个备用端子。端子排上应按照图纸标有端子排号和端子号。
控制电缆及内部连线的最小截面为1.0mm2,现场按钮箱内部连线应整齐排列。
箱面上元件应有注字用的标签框,以及本现场按钮箱的设备位号。
3.4、防爆操作柱采用防爆按钮、结构紧凑,操作轻便,其按钮结合面采用双曲路密封结构,防水性能极强,可达IP66.防爆等级Exd IICT6,按钮头有自复位、蘑菇型、选择档位式、带钥匙停等多种方式。
3.5、防爆指示灯采用特殊的灯头外露式设计,能清晰地从各个方面观察指示状态。
3.6、防爆仪表采用72型特制过载电流表(电压表),过载倍数高达2倍。
3.7 配电缆密封接头。
3.8户外使用时,配带304不锈钢防雨罩。
3.9 其它要求
箱盖与箱体间需配铰链,打开箱盖接线时,封盖螺钉不得脱落,紧固件采用高质量不锈钢螺钉。
单腔式结构(电气腔与接线腔为同一腔)。
电流表变比100/5
进线方式为下进线,进线方式为电缆进线。进线入口尺寸及样式应与详细工程设计中的电缆型号与截面或配管的尺寸相适应。
在现场按钮箱壳体表面明显位置设置不锈钢设备位号标牌。
3.10 以上产品必须提供有效的合格证。
四 照明配电箱技术要求
4.1 断路器的分断能力:微型断路器6kA;塑壳断路器100A为25kA、160-630A为35kA。
4.2 箱体外壳材料为具有抗老化、耐冲击、耐腐蚀的玻璃纤维增强树脂工程塑料材质,外形美观,具有耐腐蚀、耐冲击和良好的热稳定性。
4.4 所有配电箱应根据进线电缆的根数及截面大小设置端子排。进线电缆的根数及截面详见附件图纸。
4.5所有配电箱应根据进线电缆设置接地端子,接地端子截面满足国家规范及电缆接地线(PE线)的安装所需的要求。
4.6电缆、电线可箱顶或箱底出线,具体要求如下:
对于户内嵌入式配电箱:应在箱顶和箱底设置敲落孔,以便于施工。
对于户内悬挂式配电箱:电缆采用箱底进出线,卖方应在箱底设置格兰。
对于户外悬挂式配电箱:电缆采用箱底进出线,卖方应在箱底设置格兰。
4.7防腐照明箱外壳材质采用玻璃纤维增强聚酯,外部紧固件采用优质不锈钢材质,满足强腐蚀环境中使用。
4.8 接线端子选用菲尼克斯,出线回路配接线腔体(如不能满足,加绝缘隔离板)。
4.9 配电箱配电缆密封接头,材质为304不锈钢。
4.10 户外使用时,配带304不锈钢防雨罩。
4.11 以上产品必须提供有效的合格证。
五 检修箱技术要求
防护等级:IP65
防腐等级:WF2
额定电压:AC380V/AC220
产品特点:
5.1、防爆检修箱为复合型,元件腔采用隔爆型结构,母线腔及进、出线腔采用增安型结构。采用模块(积木式)组合,各回路可以自由选择、拼装。并设有“严禁带电开盖”警示牌。
5.2、外壳采用模压机模压成型,其材料为玻璃纤维增强不饱和聚酯树脂(SMC),具有外形美观。耐腐蚀,抗静电,耐冲击及热稳定性好等优良性能,SMC比ABS具有更好的耐候性,在低温环境使用时不变形。
5.3、壳体和盖的结合面采用迷宫密封式结构具有足够的锁紧力,具有较好的防水、防尘能力,防护等级达IP65
5.4、设备的主要开关类元器件选用**良信产品,**等一线品牌,具有过载、短路保护等功能。
5.5、转换开关、指示灯、按钮和熔断器等选用国内行业知名品牌的产品;**长江电气等一线品牌。防爆指示灯按钮采用一线防爆科技品牌,必须要有防爆合证及3C证书
5.6、表计选用国内行业知名品牌的产品。
5.7、箱体内部配备独立的进线端子,接线端子选用菲尼克斯,满足现场特定的进线要求。
5.8、防爆检修箱所有回路均配有指示灯。且指示灯必须采用高亮度、**命、低功耗防爆指示灯。
5.9、防爆检修箱断路器均在箱面操作。开关通过转轴与外部手柄相连,轴套为圆筒隔爆面。采用H62优质铜材制造。
5.10、防爆配电箱为模块组合,可根据用户进出线电缆大小,采用不同的进出线腔体,具有足够的接线空间。设备在带负荷运行时以及在长期工作电压下运行时能充分散热且不影响寿命和功能。
5.11、内部分线设置了分线端子,内部导线连接均步进锁紧筒式连接结构,压线牢固、抗振防松。多股导线应压接管状端头后与接线端子连接,确保电气性能的稳定性。导线颜色完全按国标执行。
5.12、电缆进出线采用下进下出。进出线口采用管螺纹,配置防爆电缆夹紧密封装置。钢管、电缆布线均可。
5.13、产品颜色为黑色工程塑料材质。所有外露紧固件采用不锈刚材质。
5.14、安装方式一般为挂式或立式,具体按图纸要求。
5.15、电缆配置方式为:输入3P+N+PE∕输出3P∕+N+PE
5.16、防爆检修箱进线引入装置采用防爆夹紧密封接头,出线插座采用无火花型防爆防腐插销。。
5.17 所有检修箱配置连接插座和插头。检修箱下方进线处增加1个G1格兰头备用。
5.18 检修箱配电缆密封格兰头,材质为304不锈钢。接线端子选用菲尼克斯。
5.19 检修箱盖采用不脱出螺栓固定,防止检修时掉落。
5.20 户外使用时,配带304不锈钢防雨罩。
5.21 以上产品必须提供有效的合格证。
六、 防爆电气三箱通用要求
6.1 产品均应符合国家、行业环保要求,在事故情况或极端环境条件下,产品不发生燃烧、爆炸或产生有害影响。
6.2 所有产品可四季全天候、连续可靠工作,能适应盐雾的恶劣环境,三箱防腐等级不低于WF2。
6.3 高防护的结构,防喷水和雨淋,无尘埃进入,防护等级一般要求达到IP55及以上。户外防爆电气三箱应加不锈钢SS304防雨罩。
6.4 防爆三箱必须按照国家级检验机构批准的图样和采购技术规格书制造。
6.5 防爆三箱箱面的传动机构,应可靠的关合壳内的低压断路器,传动轴应设置防磨损金属衬套。
6.6 防爆三箱外壳应设置专用的内、外接地端子,并标注保护接地符号。
6.7 防爆三箱的所有紧固件,应有可靠的防腐蚀层,并能防止自行松脱。
6.8 防爆三箱应设置“严禁带电开盖”的警告牌。
6.9 所有电器元件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设计图纸的要求。防爆按钮箱、防爆照明箱、防爆检修电源箱等内的断路器要满足设计要求,要求带有过载、短路保护功能及漏电保护功能,带漏电保护功能的断路器采用电子式漏电脱扣器。
6.10 带漏保的配电箱可外置复位按钮或选择不带复位按钮的断路器,不能在漏保动作后开箱复位。
6.11 防爆电器的铜母排要求采用纯度大于99.95%的电解铜,禁止使用再生铜。
6.12 所有的端子只能接一根线(除内部跨接连线),端子必须具有20%的备用量;接线端子应有相应的编号。
6.13 外露紧固件及其他附件均采用高防腐性能的SS304不锈钢材料。
6.14 所有设备内应配置接地端子;设备的所有非带电金属部件应连通一体,并与接地端子相连;接地线应以黄绿色为标识。
6.15 设备布置、保护、表计、控制、连锁功能等必须与最终设计的控制原理图和数据表上的要求一致。每个箱都必须带设备的位号标牌,设备铭牌需包含有关标准要求的所有内容(要求使用SS304不锈钢标牌),所有的标牌应铆钉于设备上。
6.16 如果采用电缆布线方式,其进、出线口应配备相应的金属电缆夹紧密封接头,尺寸应满足要求;电缆要求使用电缆不锈钢格兰头,铠装电缆要求采用双密封结构,非铠装电缆采用单密封结构;如果采用管配线方式,其进、出线口应能接管,尺寸应满足设计要求;备用的电缆口应配备堵头或堵板及电缆夹紧密封接头,夹紧密封接头、格兰头材质为304不锈钢。所有箱体(嵌入式箱体除外)为非铠装电缆进线,接线口配格兰头密封。
6.17 所有进线和配出回路的出口尺寸应与详细工程设计中的电缆型号与截面或配管的尺寸相适应;可根据进出线电缆大小,采用不同的进出线腔体,保证具有足够的接线空间,安装、维修方便,同时设备在带负荷运行时以及在长期工作电压下运行时能充分散热且不影响元器件使用寿命和功能。
6.18 导线均采用国标色,走线横平竖直,导线终端应有永久性编号。
6.19 防爆三箱进出线口金属格兰数量及尺寸以施工图设计图纸为准,报价时要考虑到格兰口大小引起的价格变化。
6.20防爆产品必须通****检验中心检测,并有相应的检验报告。必须提供有效的合格证。
6.21供货清单中所有防爆产品防爆等级选Exd IICT6。
上传资料:
一、报价表
序号 | 物料编码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元/单位) | 含税总价(元) | 交货期 | 生产厂家 | 备注 |
1 | 150********788 | 防爆灯 | 100W | 只 | 6 | |||||
2 | 150********825 | 防爆泛光灯 | LED100 220VAC WF2 ExdⅡCT6 ExtD A21 IP66 T80℃ 支架安装 | 盏 | 6 | |||||
3 | 150********825 | 防爆泛光灯 | LED100 220VAC WF2 ExdⅡCT6 ExtD A21 IP66 T80℃ 支架安装 | 盏 | 12 | |||||
4 | 150********589 | 防爆动力检修箱 | BXX-100 | 台 | 1 | |||||
5 | 150********589 | 防爆动力检修箱 | BXX-100 | 台 | 1 | |||||
6 | 150********589 | 防爆动力检修箱 | BXX-100 | 台 | 1 | |||||
7 | 150********695 | 防爆照明箱 | BXM(D)53-15/K | 台 | 1 | |||||
8 | 150********695 | 防爆照明箱 | BXM(D)53-15/K | 台 | 1 | |||||
9 | 150********695 | 防爆照明箱 | BXM(D)53-15/K | 台 | 1 | |||||
10 | 150********580 | 防爆操作柱 | LBZ81-A2B1D2K1G 变比400/5 | 台 | 2 | |||||
11 | 150********142 | 防爆应急照明配电箱 | BXMP53-8/16K/20B1/DN50b8DN20 下进线下出线 防爆等级ExdIICT6 防护等级IP66 | 个 | 1 | |||||
12 | 150********142 | 防爆应急照明配电箱 | BXMP53-8/16K/20B1/DN50b8DN20 下进线下出线 防爆等级ExdIICT6 防护等级IP66 | 个 | 1 | |||||
13 | 150********936 | 防爆非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标志灯具 | BLJC-1LROE I 2W-A(O型:安全出口F/W)BLJC-1LROE III 2W-A(O型:安全出口F/W)DC36V | 套 | 10 | |||||
14 | 150********933 | 防爆非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标志灯具 | BLJC-1LROE I 2W-A(O型:疏散出口F/W) BLJC-1LROE III 2W-A(O型:疏散出口F/W)DC36V | 套 | 6 | |||||
15 | 150********968 | 防爆应急灯 | LED-3WDC36VⅡIP65 | 只 | 6 | |||||
16 | 150********968 | 防爆应急灯 | LED-3WDC36VⅡIP65 | 只 | 14 | |||||
17 | 150********654 | 防爆配电箱 | BXQ51 | 只 | 1 | |||||
18 | 150********654 | 防爆配电箱 | BXQ51 | 只 | 1 | |||||
19 | 150********653 | 防爆配电箱 | BXQ51 | 台 | 1 | |||||
20 | 150********064 | 防爆路灯 | 220V Ex.d IICT6, IP66 WF1,含基础预埋件 材质:组合件120W+60W,(双灯头)灯杆高8米 | 套 | 5 | |||||
21 | 150********940 | 防爆非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标志灯具 | XH-BLJC-1LROE I 2W-A(O型:安全出口F/W)BLJC-1LROE III 2W-A(L型:左向)DC36V | 套 | 3 | |||||
22 | 150********940 | 防爆非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标志灯具 | BLJC-1LROE I 2W-A(O型:安全出口F/W)BLJC-1LROE III 2W-A(R型:右向)DC36V | 套 | 2 | |||||
总价(人民币大写):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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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
(格式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