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建洪**设采施招字[2024]第18号
1.招标条件********中心**实验室改造项目已经项目赋码2408-360105-04-01-236750批准建设,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模式。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名称:****中心**实验室改造项目EPC总承包项目。
2.2项目地点:**省**市**区梅岭大道1899****中心。
2.3项目投资:约4245万元。
2.4建筑内容、规模:本次拟对建筑内**三层约12000㎡场地进行装修。
2.5本项目招标范围:EPC总承包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采购、调试、竣工试验、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工程内容,配合业主单位完成国家有关部门的审批,并最终向招标人“交钥匙”,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工程范围调整的权力,具体招标包括下列内容:
2.5.1设计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BIM设计、含环保工程内容)、效果图、设计图审(含费用)、施工至竣工阶段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后续现场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专篇、环保专篇、智能照明;以及其他建设单位方书面指令要求的与设计相关工作;
2.5.2采购工作内容:工程相关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指导等。工程相关材料设备采购前须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采购;
2.5.3施工工作内容:经招标人认可及通过审核的施工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包括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消防工程等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并最终向建设单位“交钥匙”。
2.5.4验收工作事项:负责办理竣工备案(实体、消防、档案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由施工单位承担的测量、检测、验收等相关工作),以及承担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施工单位负责的项目验收、竣工备案所需进行的过程检测、专项验收等所有相关费用(****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要求为准),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需由建设单位委托的检测,则相关检测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工期要求:总工期210日历日(含设计、竣工验收)。其中:
1)、30日历天,完成设计(同时待施工图图审合格后跟施工同步15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预算);
2)、150日历天,完成工程全部施工,达到竣工验收条件;
3)、30日历天,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8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2.9设计费补偿: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设计费补偿。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
3.1.1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全体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投标申请人同时具有第①项和第②项两项施工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资质;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
3.1.3投标申请人具有第①项设计资质或具有第②项设计资质或同时具有第③项和第④项两项设计资质: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
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④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2.1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建筑工程,注册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或有变更记录)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提供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开标之月前 (不含开标当月)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为联合体施工单位的员工);
3.2.2投标申请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建筑类高级职称;须提供投标人为拟派设计负责人缴纳的开标之月前 (不含开标当月)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为联合体设计单位的员工);
3.2.3投标申请人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建筑工程类)资格;须提供投标人为拟派技术负责人缴纳的开标之月前(不含开标当月)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为联合体施工单位的员工);
3.2.4投标人拟派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须提供上岗证或培训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提供持有电子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须提供投标人为拟派关键岗位人员缴纳的开标之月前(不含开标当月)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为联合体施工单位的员工);
注:社保缴费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上级公司、子公司、事业单位、人力**服务机构等其他单位缴纳或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均不予认定,分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可以予以认定。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应提供从变更时间的次月(含)起至开标时间前一月的社保证明。
3.3业绩要求:
①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近五年(2019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开标当月)(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接过单个项目施工面积≥9000平方米或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装饰工程施工或房屋建筑装饰工程EPC项目施工;
②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近五年(2019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开标当月)(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接过单个项目总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或房屋建筑装饰工程EPC项目设计;
3.4外埠来赣:
①施工:外埠来赣施工单位根据赣建审批[2021]4号文规定在**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登记(评审依据: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企业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包括人员备案(人员指:拟派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派关键岗位人员),截图数量不限),根据赣建城镇[2021]19号文,**住建云不再办理省外进赣施工企业单项工程投标信息登记;
②设计:外埠来赣勘察或设计单位还应根据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要求在**住建云平台完成省外企业进赣登记(评审依据: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企业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包括人员备案(人员指:拟派设计负责人),截图数量不限);
3.5其它要求:
投标人须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签字的“**市建设工程投标人不参与串通投标承诺书”(联合体内单位均须提供承诺书);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本项目接受投标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开标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最多允许四家单位联合,联合体各方必须符合相应的资质要求。
3.6.2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
3.6.3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洽谈并签订合同,并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3.6.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
3.6.5所有联合体成员应按合同条件的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在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书、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中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
3.6.6联合体各成员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3.6.7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6.8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承接本次招标项目的能力及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范围内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9月29日起至2024年10月29日从**省公共**交易网(http://www.****.cn/web/)登录系统页面,点击“项目报名”菜单,报名成功后进行招标文件领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9 时30分;地点为******交易中心第7开标室(****龙蟠街993号红谷滩区****中心方楼)。
6.发布公告媒体 7.联系方式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高新区火炬大道788号
联 系 人:曹女士
电 话:0791-****4687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政府大院北二路92号(咨询大厦)
联 系 人:杨书尧
电 话:0791-****4946
邮 箱:****@jxzxtz.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