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永州市蓝山县新圩镇等4个乡镇邹家村等15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第1标段、第4标段、第8标段[变更公告]
[**县]**市**县新圩镇等4个乡镇邹家村等15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第1标段、第4标段、第8标段[变更公告]
【信息时间:2024-10-09】
**市**县新圩镇等4个乡镇邹家村等15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第1标段、第4标段、第8标段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原招标文件附表 3-7(1):详细评审-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表
序号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投标人名称及评审计分 | ||
1 | 2 | …… | ||||
…… | ||||||
1 | 2.2.4(1) | 项目负责人(30分) | 满足资格条件(15分); 经验(15分):有项目负责人经验(15分)(根据本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1款第3项确定);无项目负责人经验(0分) 处罚记录(近半年)每项省级及以上处罚扣3分,每项市级处罚扣2分,每项县级处罚扣_分,其他扣1分 |
现更正为:
序号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投标人名称及评审计分 | ||
1 | 2 | …… | ||||
…… | ||||||
1 | 2.2.4(1) | 项目负责人(30分) | 满足资格条件(15分); 经验(15分):有项目负责人经验(15分)(根据本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1款第3项确定);无项目负责人经验(0分) 处罚记录(近半年)每项省级及以上处罚扣5分,每项市级处罚扣3分,每项县级处罚扣2分,其他扣1分 |
三、其他内容不变;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本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敬请所有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由此带来的不便,请各潜在投标人谅解。
行政****农业农村局,电话:0746-****306
(1)招 标 人:****
地 址:**市**县湘粤路263号
联 系 人:李志英
电 话:187****7488(经本人同意公开, 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传 真:/
电子邮件:/
(2)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育才路名门望府2楼
项目负责人:蒋明亮
电 话:186****8818(经本人同意公开, 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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