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2024〕第9号
****社会保障局关于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2024〕第9号
为规范我县建设领域用工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根****保障部、****建设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要求,经审查,以下 3 个工程项目符合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条件,现对其保证金退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10月8日起至2024年11月7日止。若以下单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请被拖欠人员在公示期内持有关凭证到****社会保障局三楼劳动监察股进行投诉,投诉电话:0876—****742。若未收到欠薪投诉,****社会保障局将在公示期满后向申请单位全额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详见附件)
****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8日
附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施工单位 | 单位法人或项目负责人 |
1 | 富**花甲至龙三盘农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 | **** | **** | 杨文明 |
2 | ****小学教学楼、宿舍楼 | ****体育局 | ****公司 | 李政毅 |
3 | ****小学学生食堂 | ****体育局 | **鸿程****公司 | 李政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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