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废旧石材竞卖公告
**县废旧石材竞卖公告
江财国资告字(2024)14号
**县废旧石材竞卖公告
经批准,我公司拟对一批废旧石材进行公开处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处置资产基本情况:
对**县**镇严家坝村境内的一批废旧石材进行整体公开处置。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参与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1.竞买人为个人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2.****公司、企业及其他组织的,请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三、标的查勘时间、地址及联系方式
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22日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司地址:**县**南街32、34、36号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173****0512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0月22日9时至2024年10月22日17时止
地点:**县**南街32、34、36号
联系人: 田先生
电话:189****3718 0838-****572
五、竞卖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0月23日10时
地点:**县凯江镇一环路东段618号行政集中办公区2号楼4楼第3开标室。
六、缴纳竞买保证金:
参与竞买的竞买人须在竞卖会现场缴纳竞买保证金200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竞卖的废旧石材参考价为3500.00元。
(二)本次竞卖采取“有底价”方式进行公开竞卖,按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竞得人,未达底价不成交。
(三)本次竞卖采取竞卖会议现场举牌报价方式报价。
(四)竞卖成交的,竞得人须在竞卖会结束后当日内全额缴清全部成交价款(收款方向竞得人开具财政非税票据,竞买保证金不抵成交价款,自动转为资产处置实施工作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不计利息)。
(五)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竞卖会结束后现场退还。
八、特别说明:
1.竞买人应在报名前尽责勘察标的实物,凡报名参与本次竞卖会的竞买人均视为已对标的实物进行了查勘,并对标的本身现状已有充分了解。竞卖人以标的现状进行竞卖,资产处置方和竞卖人对竞卖标的进行的客观性描述、瑕疵说明和风险提示,不构成对标的的担保,即对标的质量、品质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和瑕疵(显性的和隐性的)担保责任。
2.买受人竞买成功后,应于竞卖会当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未在规定时间内付清成交价款,每延迟一日委托人按应收价款的5‰收取违约金,买受人超过规定时间15日仍未付清成交价款,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同时,资产处置方既可以要求竞得人继续履行协议,也可以对标的物另行竞卖,另行竞卖的价格低于原竞卖成交价的,原竞得人应当补足差额。
3.买受人应在竞卖会结束后当日内,****公司签订的《委托拍卖合同》中约定的佣金支付比例,****公司支付佣金。支付方式:现金或转账。
4.竞得人在搬离所购标的实物时,应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安全、文明的将所购标的实物进行搬离。若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公私财物或人身安全损坏的,由竞得人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与资产处置方无关。
5.竞得人须在2024年10月30日前完成废旧石材的搬离工作。逾期未完成搬离工作的,每延迟一日,委托方扣除竞得人资产处置实施工作履约保证金100元,直至扣完为止。
6.买受人按时完成全部废旧实物搬离工作后2个工作日内,经资产所有方核实无误后,由委托人将资产处置实施工作履约保证金退还给资产竞得人。
7.本次废旧石材处置工作由****全权委托******公司实施。
****
2024年10月9日
一、处置资产基本情况:
对**县**镇严家坝村境内的一批废旧石材进行整体公开处置。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参与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1.竞买人为个人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2.****公司、企业及其他组织的,请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三、标的查勘时间、地址及联系方式
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22日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司地址:**县**南街32、34、36号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173****0512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0月22日9时至2024年10月22日17时止
地点:**县**南街32、34、36号
联系人: 田先生
电话:189****3718 0838-****572
五、竞卖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0月23日10时
地点:**县凯江镇一环路东段618号行政集中办公区2号楼4楼第3开标室。
六、缴纳竞买保证金:
参与竞买的竞买人须在竞卖会现场缴纳竞买保证金200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竞卖的废旧石材参考价为3500.00元。
(二)本次竞卖采取“有底价”方式进行公开竞卖,按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竞得人,未达底价不成交。
(三)本次竞卖采取竞卖会议现场举牌报价方式报价。
(四)竞卖成交的,竞得人须在竞卖会结束后当日内全额缴清全部成交价款(收款方向竞得人开具财政非税票据,竞买保证金不抵成交价款,自动转为资产处置实施工作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不计利息)。
(五)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竞卖会结束后现场退还。
八、特别说明:
1.竞买人应在报名前尽责勘察标的实物,凡报名参与本次竞卖会的竞买人均视为已对标的实物进行了查勘,并对标的本身现状已有充分了解。竞卖人以标的现状进行竞卖,资产处置方和竞卖人对竞卖标的进行的客观性描述、瑕疵说明和风险提示,不构成对标的的担保,即对标的质量、品质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和瑕疵(显性的和隐性的)担保责任。
2.买受人竞买成功后,应于竞卖会当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未在规定时间内付清成交价款,每延迟一日委托人按应收价款的5‰收取违约金,买受人超过规定时间15日仍未付清成交价款,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同时,资产处置方既可以要求竞得人继续履行协议,也可以对标的物另行竞卖,另行竞卖的价格低于原竞卖成交价的,原竞得人应当补足差额。
3.买受人应在竞卖会结束后当日内,****公司签订的《委托拍卖合同》中约定的佣金支付比例,****公司支付佣金。支付方式:现金或转账。
4.竞得人在搬离所购标的实物时,应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安全、文明的将所购标的实物进行搬离。若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公私财物或人身安全损坏的,由竞得人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与资产处置方无关。
5.竞得人须在2024年10月30日前完成废旧石材的搬离工作。逾期未完成搬离工作的,每延迟一日,委托方扣除竞得人资产处置实施工作履约保证金100元,直至扣完为止。
6.买受人按时完成全部废旧实物搬离工作后2个工作日内,经资产所有方核实无误后,由委托人将资产处置实施工作履约保证金退还给资产竞得人。
7.本次废旧石材处置工作由****全权委托******公司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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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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