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铜山坩埚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及修复方案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原**坩埚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及修复方案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省**市**区
发布日期:2024-10-09 15:20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原**坩埚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及修复方案编制项目
建设单位:****
招标条件
原**坩埚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及修复方案编制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96万元,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原**坩埚厂地块位于**省**市**区利国镇**村,东侧为道路、水 塘、居民区,南侧为农田、居民区、水塘,西侧为山地、道路,北侧为道路、居 民区和**湖,地块占地面积约 26680 平方米(约 40.02 亩),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 117.288227°,北纬 34.563754°。根据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地块内 1993 年前为农田、水塘、居民区,**县利国福利坩埚厂于 1993 年注册成立并在开始在该地块建设基础设施,但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因与村民发生土地 纠纷停止建设,遗留了 4 栋建筑物(未使用),2007 年地块内南侧区域**一小型炼焦厂,该炼焦厂没有环评手续,并于 2008 年关闭且拆除生产设施,2008 年地块内****石厂,主要进行石块破碎,并于同年关闭并拆除破碎机等设施,2008 年以后,地块内北部区域短暂存放铁精粉成品,铁精粉 2009 年已运走,地块内现为空地、水塘、居民区、4 栋未使用的建筑物。现准备变更用途为一类建设用地。 |
范围 | 原**坩埚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及修复方案编制项目; |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提供:特殊工种专业人员及设备证明材料 。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本公告发布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担保函;或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至少提供: 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本公告发布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5.****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6.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须填写完整,否则无效。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 说明: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注:中小微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中小企业需满足的条件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 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微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电子签章,格式见附件》)。具体以《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为准。 ****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微企业,****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具体以《****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为准。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 2024-10-09 17:00 至 2024-11-01 09:30 |
获取方式 | 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本项目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申请人的经办人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售价为500.00元,缴后不退。 |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2024-11-01 09:30 |
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本文件中规定数目的副本叁份。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如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本项目投标还需电子档一份,投标文件的电子档必须和正本完全一致(需单独密封,载体形式为U盘),正本和副本放入一个封袋,封袋上需注明“于2024年11月01日9:30之前不准启封”及“****”的字样,并在封袋密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4-11-01 09:30 |
开标地点 | **市**区**北路2****广场1505室 |
其他
原**坩埚厂地块位于**省**市**区利国镇**村,东侧为道路、水 塘、居民区,南侧为农田、居民区、水塘,西侧为山地、道路,北侧为道路、居 民区和**湖,地块占地面积约 26680 平方米(约 40.02 亩),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 117.288227°,北纬 34.563754°。根据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地块内 1993 年前为农田、水塘、居民区,**县利国福利坩埚厂于 1993 年注册成立并在开始在该地块建设基础设施,但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因与村民发生土地 纠纷停止建设,遗留了 4 栋建筑物(未使用),2007 年地块内南侧区域**一小型炼焦厂,该炼焦厂没有环评手续,并于 2008 年关闭且拆除生产设施,2008 年地块内****石厂,主要进行石块破碎,并于同年关闭并拆除破碎机等设施,2008 年以后,地块内北部区域短暂存放铁精粉成品,铁精粉 2009 年已运走,地块内现为空地、水塘、居民区、4 栋未使用的建筑物。现准备变更用途为一类建设用地。
监督部门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利国镇
联系人:冯部长
电话:冯部长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地址:**省**市**区**北路2****广场1505室
联系人:刘艳玲
电话:133****3799
电子邮件:****@126.com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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