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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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养护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办公室《关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武政办函[2018]122号)等有关规定,现对****绿地养护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期)进行招标采购,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名称:****绿地养护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期)
四、采购内容:对****教学楼及公寓楼北侧约5500㎡绿化区,****建设部2018年11月批准发布的《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287-2018)二级养护管理标准进行养护管理。
五、预算控制价(含税):陆万伍仟元/年(¥:65000元/年)
六、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或园林绿化工程服务或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等与项目服务的相关内容(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许可证件);
2、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有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注:投标人提供的“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截图时间以网页显示的查询时间为主,以上截图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前有效,截图未显示时间或时间超出所要求的时间范围的均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方须有承接本项目的能力,投标人自2021年以来至少有类似绿化工程施工及养护项目业绩3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4、投标企业针对本项目所提供的资料无弄虚作假声明(提供承诺书);
5、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
八、有关说明
1、投标方需自行踏勘现场,实地掌握养护规模、补植工程量等要求。投标即视为已踏勘现场并知悉项目采购需求。如投标单位未踏勘或踏勘失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2、报价须包含绿地养护管理服务期所需的材料、设备、人工、管网维护(包括灌溉设施更换材料)、绿化区域垃圾处理费、安全文明施工等所有相关费用。投标方应充分考虑项目风险,在项目实施期由于返工、人工费增加等所有因素导致的价款变更均不予调整,造成的损失均由中标方承担。
3、付款方式:从签订合同开始,每季度(三个月)付款一次,每年付款四次。季度养护合格,依据党校付款流程,支付验收合格的养护管理服务费用。
4、中标企业养护管理不及时或不达标、未及时补植缺失的绿植等,在书面整改通知送达后,甲方有权自行组织养护,产生的费用(包含由此产生的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相关费用)由中标企业予以支付。
5、本项目竞价结束后,中标人需将完整的投标文件备案资料(正本、副本各一)两份装订成册报送招标人,投标文件内容包括:投标函、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报价文件、养护方案等和本次投标有关的承诺书等资料。
九、资质审核及竞价时间:
1、报名及资质审核时间:2024年10月9日12:00时至2023年10月11日18:00时。
2、竞价时间:2024年10月12日9:00时至10月12日18:00时。
十、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
联系人:盛万永
电话:139****2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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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9日
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