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施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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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第2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路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10月9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1日上午9时30分
一、答疑内容:
1、原合同内容:12.4.1 付款周期“每次支付进度款时需拨付支付金额的 30%到工人工资专用账户,以保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及时、足额的发放所有劳动者的工资及相关费用。承包人在申请工程进度款前应按有关规定,设立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如果某月不报进度款,承包人要书面报发包人,但工人工资必须按时支付。” 根据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款监管细则》建设单位应按月将人工费拨付到施工总承包单位设 立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其中土石方、桩基础、基坑支护、市政工程等工程项目不低于工程月进度产值的15%存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其它工程项目不低于工程月进度产值的 30%存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本项目属于市政工程,工人工资专户存入比例应为工程月进度产值的15%。
答复:详见“二、补充修改内容”。
2、资信标评分标准中的“工程获奖情况”及“项目负责人的工程获奖情况”中,提供国家、省、****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或者经民政部****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确认,****行业协会中,****研究会、****协会、****协会是否符合要求
答复:****研究会、****协会、****协会不符合要求。
二、补充修改内容
1、合同专用条款12.4.1 付款周期“每次支付进度款时需拨付支付金额的 30%到工人工资专用账户,以保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及时、足额的发放所有劳动者的工资及相关费用。承包人在申请工程进度款前应按有关规定,设立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如果某月不报进度款,承包人要书面报发包人,但工人工资必须按时支付。
现在修改为:12.4.1 付款周期“每次支付进度款时需拨付支付金额的 15%到工人工资专用账户,以保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及时、足额的发放所有劳动者的工资及相关费用。承包人在申请工程进度款前应按有关规定,设立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如果某月不报进度款,承包人要书面报发包人,但工人工资必须按时支付。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作修改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请各投标单位自行登陆“**市公共**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下载查看最新的招标文件,并根据最新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电子标书的编制,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做改变。
(5)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2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市**区****滨路9号 | 地 址:**市**区丹灶镇桂丹西路85号之五(住所申报) |
邮 编:528200 | 邮 编:528200 |
联 系 人:梁先生 | 联 系 人:赵工 |
电 话:0757-****0500 | 电 话:0757-****1621 |
电子邮件:****@qq.com |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