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县防洪治理工程设计采购(抚顺市新宾县南杂木镇朝阳河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抚顺市新宾县苇子峪镇西小河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抚顺市新宾县永陵镇夏园河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等3项)更正公告
(新**防洪治理工程设计采购(**市新**南杂木镇**河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市新**苇子峪镇西小河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市新**永陵镇夏园河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等3项))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防洪治理工程设计采购(**市新**南杂木镇**河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市新**苇子峪镇西小河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市新**永陵镇夏园河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等3项)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需求笔误修正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09日 16时25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按照要求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或现场未递交备份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及备份文件递交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含二次报价),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具体****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新宾镇青年路34号
联系方式:024-****27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街
联系方式:024-****8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宫玉
电 话:024-****8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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