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将****4处商铺竞价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租方:****
二、商铺基本情况如下表:
序号 | 房屋地址 | 建筑面积(㎡) | 租期 | 租金起拍价(元/年) | 原租赁合同到期时间 | 竞买保证金(元) |
1 | **县罗阳镇**路47号 | 21.47㎡ | 3年 | 65100 | 2024年10月30日 | 35000 |
2 | **县罗阳镇人民路27号东北侧一层 | 56.41㎡ | 3年 | 38200 | 空置 | 20000 |
3 | **县罗阳镇北大街52-3号 | 29.07㎡ | 3年 | 50930 | 空置 | 30000 |
4 | **县罗阳镇**路19号二楼 | 266.17㎡ | 3年 | 57490 | 空置 | 30000 |
租期3年。具体起止日期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租金交付方式:按年度支付。
三、招租标的底价及交易方式:
1、根据评估报告温兄评报字(2023〕第148号、泰宏正资评字[2024]06-4号,****4处商铺出租起始价见上表。
2、交易方式:如只有一家合格竞买人,则该竞买人以租金起始价成交;有二位或二位以上报名竞价者,以一次性竞价方式(价高者得);
四、报名人条件:(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3)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禁止事项:1、禁止经营生产加工等有污染、高噪音行业,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经营餐饮行业;2、买受人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等高危险行业;3、买受人不得从事违法活动(如麻将、电子游戏、聚赌等)行业;4、装修不得变动房屋主体结构。
六、其他事项:1、承租方在承租期间需服从物业管理,必须及时支付水费、电费等一切由承租方使用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公共区域电费、水费公摊,公摊最终以物业为准。
七、报名时间及报名事项:
2024年10月9日至10月23日上午11时止(工作时间),有意向者,如为自然人的须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法人须提交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单位公章;其他组织须提交该组织的有效证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及单位公章向****报名。委托办理的,应有当场委托书或经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的身份证明。
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3日上午11时00分,以缴纳到****账户为准。
开户名称:****,开户机构:****营业部,账号:330********053005857
九、出让会时间及地点:
****4处商铺出租竞价会于2024年10月23日下午15时00分在****5楼开标室(**大道123号)举行。
十、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
****201室(**大道123号)
**** 吴先生 189****4548
**** 董先生 190****2085
****
2024年10月9日
****1009交易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