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源污染治理(**西岸**区域)2024年度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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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源污染治理(**西岸**近岸区域)2024年****水利厅以苏水河湖【2023】1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和地方财政资金,项目法人为****,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内源污染治理(**西岸**近岸区域)2024年度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市 2.2项目概况 **清淤约75万m3,增加**防洪库容,增加蓄水量,削减内源污染。项目投资估算:15000万元。 2.3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应所需的勘测工作、审批阶段所需评估论证及报批事项等。包括但不限于满足设计施工需要的勘察、测量;可行性研究报告(含估算)编制与评估;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审批修改;;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审图后修改、施工过程服务与配合);专题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满足设计所需的地质勘察、地形测量、湖区泥深测量、底泥疏浚调查及污染风险筛选监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等;各阶段设计成果的汇总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勘察设计概算:约400万元。 2.4勘察设计周期(投标按90天填报) (1)在接到招标人发出的勘测设计通知后40天内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提交相关部门审核; (2)可行性研究报告获批后,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提交初设报告报主管部门预审; (3)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查会后,10天内提供修改完成的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及投资概算; (4)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完成后,视工程批复情况,10天内提供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5)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及进度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 设计资质(满足下列一项即可):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河道整治、城市防洪)专业甲级资质; 勘察资质(满足下列一项即可):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 (5)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工程系列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需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如联合体投标,由牵头方产生;投标单位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7月至2024年9月)为所报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扫描件。 (7)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要求:/ (8)勘察负责人要求:/ (9)勘察设备要求:/ (10)其他要求:/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且只能包括一家设计单位、一家勘察单位;本项目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 ②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牵头人与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设计资质、勘察资质和能力,并向招标人提交由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各成员联合体协议书(须上传电子版扫描件至投标文件中)。 ③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8.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5日(**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到**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省公共**交易网—“—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省公共**交易网—“—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2)登录**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省公共**交易网—“—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5.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省公共**交易平台—“—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31日上午9时15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6.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省公共**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6.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6.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7916,客服QQ:****019308;如遇登录**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631,客服QQ:****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百盛,客服电话:025-****2190,客服QQ:****8064。 7.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8.3评标基准价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β—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60%;65%;70% ,开标现场抽取; B—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首先剔除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的有效投标报价,剔除后:当有效投标数<5时,取所有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5且<10时,取剔除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10且<20时,取剔除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20时,取剔除n个最高价和n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n=有效投标单位数量×20%(去除小数取整),当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按暂估的对应阶段的勘测设计费(含设计前期相关专题报告及设计变更)(万元)×95% 8.4分值构成: A:资信业绩:13分;B:技术标:60分;C:投标报价:20分;D:其他部分:7分 8.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9.其他内容 无 10.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水利网、**省公共**交易网、**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 **市阳羡西路43号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江东街18号1幢614室 邮编: 210019 联系人:刘伟、朱蒙、潘泽源 电话:025-****8725 传真:025-****8777 电子邮件:****@qq.com 开户银行:****银行**市城南支行 账号:3200 1595 0360 5251 73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