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智能工厂ERP系统建设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发包人为****,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智能工厂ERP系统是为企业管理内部业务信息而开发的完全网络化多用户的企业业务监控管理信息系统。****销售部,采购部,财务部,仓储管理部,设计部和生产部的业务数据信息有机的整合起来,是企业内部的数据集成管理,在企业内部网上相互传递业务数据,监视业务票据运转,控制企业**的合理利用,以帮助企业推进信息化建设。
2.1.1招标范围
(1) 智能工厂ERP系统建设服务。
2.2 包件划分及服务期限
2.2.1 包件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包件,即包件1。
2.2.2 服务期限
本次招标项目服务期限为: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0个月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投标人的主营业务范围包含软件开发、技术开发或集成及技术服务等相关服务项目,依据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件。
3.2 业绩要求
投标人的最低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9月至今)完成单笔50万元金额及以上的ERP软件开发类项目2个或单笔200万及以上的其它软件开发类项目1个,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3.3 人员要求:
投标人的项目团队要求: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项目经理1人,具备中级计算机网络技术人员1人,提供相关主要人员劳动合同或近6个月内的社保缴纳记录或纳税凭证。
3.4 信誉要求:
(1)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2)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index.html)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 在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招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单位)、****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存在廉洁犯罪(如行贿罪、商业贿赂类犯罪等,投标人须提交无前述犯罪记录承诺函)。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6 关联关系: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招标,否则,投标或中标无效。(控股关系,是指其****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单信封形式。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请于2024年10月10日00时00分至2024年10月15日00时00分(**时间,下****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com)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下载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招标人指定的招标文件费收取专用账户,若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购买招标文件失败,后果自负。
招标人指定的招标文件费收取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集团****公司****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分行营业部
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智能工厂ERP系统建设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每个包件售价为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3 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采购文件获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5.4 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由投标人从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om)、****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om)网站上自行查阅。
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并视为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5.5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不需要向招标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否则,招标人有权拒收标书或宣布中标无效。
6.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6.1 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组织前往,投标人自行负责考察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以及相关费用。
投标预备会议: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6.3 投标期间发生的任何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om)、****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http://www.****.com)网站上同步发布。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5日10时30分(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省**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11层开标室。
投标人通过互联网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参与开标过程并按要求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解密时间:根据系统提示解密开始时间30分钟内在线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将评标结果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om)、****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菜单中完成。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2) 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蜀道集采平台”唱标完成后,在15分钟内通过系统弹出的窗口进行异议的提出。招标人应在“异议回复”栏当场作出答复。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3)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菜单中进行。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投标人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
10. 投标保证金
10.1 ****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万肆仟元整(¥ 54000元整)
投标人应于2024年 10月 24 日16时00分前以单位名义从投标人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集团****公司****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分行营业部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智能工厂ERP系统建设服务投标保证金费。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后果自负。
若投标保证金缴纳至错误账户的,经招标人核验属实后,在项目开标后2个月内退还。
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10.2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招标人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在线签订合同或将已签订的合同上传至“蜀道集采平台”备案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退还方式:按照投标人缴纳的账户原账户退还。
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地 址:**省高新区九兴大道14号凯乐国际1号楼2楼
电 话:185****0882
数字认证、投标人注册和投标****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 https://zb.****.com)下载专区操作手册进行下载,如遇系统技术问题请联系:杨老师(电话 132****0807)。
招标人: ****
2024年 10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