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截止时间:2024-10-24 17:00:00
项目 名称 | **市**区上丹路168-3号四层别墅及分摊土地整体挂牌转让 | |||||||||
项目 编号 | QY202408HN2112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4年9月20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10月24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 坐落 | **市**区上丹路168-3号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建筑面积/土地面积(㎡) | 用途 | 权证编号 | 挂牌价格 (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
1 | **市**区上丹路168-3号四层别墅及分摊土地 | 1124.07/ 2515.01 | 城镇住宅用地 | 无房产证,土地证编号:****009654和****009653 | 5100.00 | 4080 | ||||
标的 情况 | 标的房产位于**市**区上丹路168-3号,**空地,西至上丹烧烤园,北至住宅,南至上丹路,估价对象南北朝向,所在区域商住聚集度良好,商服设施及等级配套效率较好,位置良好,详见《评估报告》。 | |||||||||
特别 告知 | 1. 标的房产系涉案资产,未办理房产证。2022年12月26日转让方购得该标的房产,至今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2. 转让方原企业名称为**海旅****公司,已变更为****。 3. 标的房产所占土地的土地权利性质为划拨,规划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土地登记信息查询情况说明》土地面积分别为1145.64㎡、1268.68㎡,合计为2414.32㎡,未办理变更,权利人为数人。 4. 《土地登记信息查询情况说明》合计面积为2414.32㎡,与转让方提供的(海资规登记(2022]832号)文件载明的2515.01㎡,基于土地使用现状,本次转让资产评估采用(海资规登记(2022]832号)文件载明的2515.01㎡进行。 | |||||||||
评估 情况 | 评估价 | 详见评估报告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2月29日 | |||||||||
评估机构 | **鸿宇土****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924001B 注册地:**省**市**区**大道173号 法定代表人:黄俊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批复文号:旅文集团董决字〔2024〕第28号 内部决策文件:******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转让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受让方须符合**省房地产相关限购政策要求,在报名****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和取得购房资格(购房资格码),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竞价标的过户资格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成交后若无法过户,相关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和产交所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报名须缴纳的竞买保证金4080万元(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竞买保证金在确定为受让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确认为受让方后10个工作日内按转让方提供的《产权交易合同》范本签订合同,若在10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合同,视为违约,所交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2、转让方支付土地出让金等税费,在取得**市资规局《补缴土地出让金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将剩余价****交易所指定账户。 3.成交后,转让方负责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将标的资产过户到转让方名下后,受让方负责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房产登记及土地过户等相关手续。办理房产登记及土地过户等相关手续中发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调规变性费、增值税、城市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等其他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土地出让金由转让方承担,补缴土地出让金额按照本宗地商品住宅用地控规条件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3.1等标准,超过标准部分由受让方承担。 4.成交后,房屋在交付受让方之前所拖欠的相关税、费及物业、水电费等由转让方承担,交付受让方之日起由受让方承担。 5.房屋的清场由转让方负责。 6.标的物按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对标的房产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房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的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房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房产,房产面积及土地使用权面积误差不影响交易价格。 7.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产权交易合同》执行。 | |||||||||
标的 交割 | 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协助,同时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1.报名时须将竞买保证金4080万元在公告期内交纳到以下账户,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户名: ****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银行****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4日17:00(以到账时间为准) 2.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转让方支付土地出让金等税费,在取得**市资规局《补缴土地出让金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将剩余价****交易所指定账户。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 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2.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3.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 标的房产位于**市**区上丹路168-3号,**空地,西至上丹烧烤园,北至住宅,南至上丹路,估价对象南北朝向,所在区域商住聚集度良好,商服设施及等级配套效率较好,位置良好,详见《评估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