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货单及首饰等罚没物资一批处置公告
受相关方委托,定于2024年9月14日10:00至11:00(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其现状在**联交所以互联网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处置,公告如下:
一、处置标的物:
1、提货单1张,价值10000元。清单见下表(下表中的数据来源于评估报告):
序号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评估单价 | 评估总价(元) | 备注 |
1 | 提货单 | 巴宝莉10000元 | 张 | 1 | 10,000.00 | 10,000.00 |
评估总价:1万元,起拍价0.262144万元,竞买保证金:100元,增价幅度单位:10元(即以10元的整倍数递增)。
2、首饰7件,清单见下表(下表中的数据来源于评估报告):
序号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评估单价 | 评估总价(元) |
1 | 羊脂**挂件 | 笑佛形状,重232g | 件 | 1 | 21,800.00 | 21,800.00 |
2 | 羊脂**挂件 | 笑佛形状,重250g | 件 | 1 | 49,800.00 | 49,800.00 |
3 | 羊脂**镯 | 圆环型,重47g | 件 | 1 | 19,800.00 | 19,800.00 |
4 | 羊脂**镯 | 圆环型,重54g | 件 | 1 | 38,800.00 | 38,800.00 |
5 | 羊脂**镯 | 圆环型,重66g | 件 | 1 | 65,800.00 | 65,800.00 |
6 | 羊脂**镯 | 圆环型,重67g | 件 | 1 | 69,800.00 | 69,800.00 |
7 | 珠链 | 珍珠,珠粒大小6-6.5mm | 件 | 1 | 81,050.00 | 81,050.00 |
评估总价:34.685万元,起拍价:9.092465万元,竞买保证金:1万元,增价幅度单位:100元(即以100元的整倍数递增)。
二、展示时间和地点:
**联交所在处置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相关信息接受咨询及报名指导等工作。咨询、展示标的物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9月4日起至2024年9月13日(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标的物展示地址及标的物查看时间待定。标的物查看须与**联交所提前预约登记。意向受让方看样须自觉遵守现场秩序和现场工作人员的看样安排,不得触碰标的物。造成标的物损坏的,委托方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三、报名手续办理:
本项目挂牌期自2024年9月4日起至2024年9月13日止,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www.****.com/help/)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交易保证金至**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四、处置方式:本次处置为增价处置,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会由自由报价阶段和延时报价阶段组成。自由报价阶段时长为1小时,延时报价周期为5分钟,每一个延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延时报价周期,延时报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有效报价,则竞价会结束。
五、特别说明:
1、标的物以现状进行处置,委托方不提供标的物相关支付或购置凭证,委托方以及**联交所不对所处置标的物的真伪、重量、品相、质量、优劣、数量、品牌等作任何形式的评论和承诺,均按其现状处置。
2、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情况、查看标的物、认可现状并知晓风险,意向受让方一经报名即视为已查看标的物且完全了解、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承担其相应风险。
3、为保护委托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委托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委托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委托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公告约定时限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2)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3)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4、处置成交后,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若底价成交,则按处置底价的2%收取;若竞价成交,则按处置底价的2%、溢价部分的5%收取。服务费由受让方支付。
5、处置成交后,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处置成交价款,受让方应当在处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及服务费一次性划到指定账户。
6、受让方逾期不交剩余价款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委托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交易。
7、处置成交后,委托方无法提供发票,标的物由委托方负责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委托方仅负责现场交付,不负责邮寄、快递,受让方须自行到标的物保管场所现场交接,请意向受让方注意。
8、标的物移交以实物现状为准,若与公告内容有出入,处置成交价款不予调整。
9、受让方缴纳剩余价款及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需完成标的物的接收,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逾期未接收的,标的物的丢失、损坏等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10、标的物接收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委托方及**联交所无关。
11、标的移交后产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含标的保管、搬运、质保、售后等)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委托方及**联交所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12、标的物移交以实物现状为准,标的移交后,概不接受退换,且不因与实物有差异影响交易结果。
13、本标的资料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委托方及**联交所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和其他连带责任。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23-****4717 宫老师
023-****1680 廖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