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第九轮环卫服务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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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心**)第九轮环卫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20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0-11 10:00:00,更正为:2024-10-16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10-11 10:00:00,更正为:2024-10-16 09:30:00。
采购文件中: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二、须知前附表”评标方式。
原采购文件为:
3 | 评标方式 | 现场电子评标 (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
现修改为:
3 | 评标方式 | 远程电子评标 (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
采购文件与更正内容不一致的,以更正内容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09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与远程异地评标方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通过“****政府采购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温馨提示:供应商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操作时,电脑需提前安装CA签章客户端,并运行CA证书。
5.****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名 称:****
地 址:**市**区世纪大道西117号
联系方式:0766-****019
名 称:****
地 址:**省**市寺右新马路111****广场10楼
联系方式:020-****6651-350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020-****665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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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