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泽园小区1号楼边角地地块位于****经济开发区傅家镇华福大道南,盛世泽园小区西南角,中心经纬度为东经118.005197°,北纬36.758511°,占地面积为269m2。该地块2011年之前为高家村农村住宅,2011年,**天****公司****公司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开工占用该地块建设盛世泽园小区1号楼及小区绿化带,该地块现状为盛世泽园小区1号楼部分楼房、硬化地面及小区绿化带。2023年10月9日,****规划局对该地块的违法占用行为进行了处罚(淄自然规划执土罚字〔2023〕3312号),罚款已全部缴纳。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根据2019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4年8月,**天****公司****公司委托**量石****公司对本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我公司在接受委托后,依据中华人民**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和关于印发《**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工作指南》的通知(鲁环发〔2020〕49号)等相关技术标准和指南于2024年8月2日~2024年9月29日开展盛世泽园小区1号楼边角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和人员访谈得知,地块土地性质历史至今为高家村农用地,2010年之前为农村住宅,2011年,**天****公司****公司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开工占用该地块建设盛世泽园小区1号楼及小区绿化带,该地块现状为盛世泽园小区1号楼部分楼房、硬化地面及小区绿化带。经查,地块历史及现状未存在过工业企业生产用途,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及相关的污染物填埋、堆放、传输事件;南侧相邻地块内现存1家工业企业,为******公司,企业规模较小,污染物产生量较小,生产车间远离本调查地块,且产生的污染物均采取了有效的防治措施,产生的特征污染物无迁移途径,不会对调查地块产生影响,其他相邻地块均为住宅小区、农村道路和果园,无潜在污染;根据踏勘调查,地块周围1km区域内存在33家企业,企业生产工艺简单或者不涉及生产,涉及生产的企业环保设施齐全,生产过程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及产生,通过分析各污染源生产工艺、原辅材料及“三废”产生情况,结合区域常年主导风向和地下水流向,确定企业产生的污染物通过大气沉降、地面径流、垂直入渗等途径污染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的可能性较小。
根据分析和评估,本地块通过现场踏勘(土壤快筛检测)、人员访谈、资料分析,判断调查地块在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潜在的污染源,周边环境引起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的可能性很小,地块为无污染地块,调查地块作为居住用地的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不需要进入第二阶段调查工作。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发布稿)》(HJ 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本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作者(133****0146,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4-10-09 1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