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 |
地址:**省**市**区**大道11号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地址:**市**区敬亭路银城小区8幢4号 | |
项目名称 | ****园区综合管廊(二期)建设项目 |
项目编号 |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0月9日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牵头人)、****设计研究院****公司(成员) |
地址:**县湾沚镇****质监局大楼5楼506室、**省**市**区黄边北路146号 | |
投标报价:83.85% | |
工期:360日历天(其中设计20日历天,施工34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施工)、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设计) | |
综合得分:98.45分 | |
项目负责人:吴明来(施工)、姜启珍(设计)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市政**设计正高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皖134********03831、200****087782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 | |
企业业绩:**市**滩地片区旧城改造开发及市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资格业绩;**市湾沚区春江路(水**路—**大道)**大道(罗福湖-春江路)--资信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1、施工负责人:赭山路(**路-**路)(长江路-文化路)整治提升项目;2、设计负责人:**市**滩地片区旧城改造开发及市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 |
企业奖项:/ | |
其他:/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牵头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员) |
地址:**省**市**区****开发区松泉东路20号、**省**市**区**北路**帝豪商办楼807室 | |
投标报价:83.90% | |
工期:360日历天(其中设计20日历天,施工34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施工)、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设计) | |
综合得分:98.41分 | |
项目负责人:白彩霞(施工)、马传继(设计)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道路与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皖234****18385、(16)****16720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 | |
企业业绩:**市五教路(古碑路~隐贤路)建设工程--资格业绩;**高新区昭亭路(百寿路-青**大道)道路工程--资信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1、施工负责人:**高新区昭亭路(百寿路-青**大道)道路工程;2、设计负责人:**市五教路(古碑路~隐贤路)建设工程 | |
企业奖项:/ | |
其他:/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集团有限公司(牵头人)、****公司(成员) |
地址:**省**市**区文化大道1436号(马兰华苑)49栋1单元101室、**省**市**区**南街1208号(711) | |
投标报价:84.01% | |
工期:360日历天(其中设计20日历天,施工34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施工)、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设计) | |
综合得分:98.41分 | |
项目负责人:黎敏(施工)、季天杰(设计)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道桥工程师 | |
证书编号:赣136********01369、****7328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 | |
企业业绩:**市太阳河康养度假区河滨路项目--资格业绩;**市黄河大街排水改造项目第四标段--资信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1、施工负责人:****处理厂二期扩建及配套管网工程(施工)(第二次);2、设计负责人:**市太阳河康养度假区河滨路项目 | |
企业奖项:/ | |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宣****公司未响应投标人资格要求3.6条,联合体总数超过2家。初步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2024年10月9日-2024年10月12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150****5577,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左工,联系电话:135****0473。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区****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570。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审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