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材料制造项目技术改造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开发区厂区)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7405679 | 建设单位法人:窦跃勇 |
刘停停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开发区 |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连****开发区**大道36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包装材料制造项目技术改造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3-C2923-塑料丝、绳及编织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开发区 **大道36号 |
经度:119.30953 纬度: 34.71951 | ****机关:****开发区生态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9-05 |
连开审批复〔2023〕10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7405679002Y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00 |
15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7405679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中之禾****公司 |
****0707MA20CF7B18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3********923762W | 竣工时间:2024-06-2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8-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2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zzh-project.com/publicity?page=22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租用现有厂房约1700平方米,新购置涂膜机、吨包切印一体机、缝纫机等设备,并配套建设相关废气治理设施,对现有年产100万件包装材料制造项目进行技术改造,不新增产能。 | 实际建设情况:租用现有厂房约1700平方米,新购置涂膜机、吨包切印一体机、缝纫机等设备,并配套建设相关废气治理设施,对现有年产100万件包装材料制造项目进行技术改造,不新增产能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对现有年产100万件包装材料制造项目进行技术改造,不新增产能 | 实际建设情况:对现有年产100万件包装材料制造项目进行技术改造,不新增产能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现有项目经混合干燥、热熔模压、抽丝、收卷、编织后形成的编织布-涂膜-裁剪-印刷-缝纫-检验-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现有项目经混合干燥、热熔模压、抽丝、收卷、编织后形成的编织布-涂膜-裁剪-印刷-缝纫-检验-成品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涂膜、印刷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 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涂膜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 高排气筒(DA002)排放;印刷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 高排气筒(DA003)排放。 |
涂膜和印刷工序在生产车间2中的位置相隔距离较远,为保证废气治理设施治理效率,印刷工序废气重新设置一套废气治理设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按“**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对各类固废进行收集、处理和处置,并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本项目依托现有危险废物暂存库10m2,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水性油墨桶)须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危废暂存库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要求建设。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委托外售有接收处置能力的单位综合利用。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依托现有危险废物暂存库10m2,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水性油墨桶)须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委托外售有接收处置能力的单位综合利用。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036 | 0 | 0 | 0 | 0 | 0.036 | 0 | |
0.018 | 0 | 0 | 0 | 0 | 0.018 | 0 | |
0.0018 | 0 | 0 | 0 | 0 | 0.002 | 0 | |
0.0002 | 0 | 0 | 0 | 0 | 0 | 0 | |
0.0054 | 0 | 0 | 0 | 0 | 0.005 | 0 | |
0.5 | 1 | 0 | 0 | 0 | 1.5 | 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063 | 0.094 | 0 | 0 | 0 | 0.157 | 0.094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1套二级活性炭+15m高排气筒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 | 2套二级活性炭+15m高排气筒 | 2024年8月7日至8月8日由******公司对涂膜和印刷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分别进行检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优化厂区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或消声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优化厂区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或消声等措施 | 2024年8月7日至8月8日由******公司对厂界噪声进行检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按“**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对各类固废进行收集、处理和处置,并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本项目依托现有危险废物暂存库10m2,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水性油墨桶)须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危废暂存库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 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要求建设。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委托外售有接收处置能力的单位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需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建设 | 按“**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对各类固废进行收集、处理和处置,并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本项目依托现有危险废物暂存库10m2,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水性油墨桶)须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危废暂存库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 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要求建设。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委托外售有接收处置能力的单位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需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建设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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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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