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0月9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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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477-****899
通讯地址:鄂尔****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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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在地 | 建设 单位 | 环评 单位 | 项目基本情况 |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
1 | ****集团****公司汇隆煤矿露天尾坑生态修复治理项目 | **市** | ****集团****公司 | **中昕****公司 | 项目概况:****集团****公司汇隆煤矿露天尾坑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市**龙****煤矿,复垦区面积为162669平方米,平均深度为170米,设计总回填量为1078万立方米(其中,煤矸石回填量900万立方米、黄土回填量155.2592万立方米、表土回填量22.1855万立方米)。复垦完成后,顶部平台生态恢复面积为129092平方米、边坡生态恢复面积为94563平方米,最终与周边地形齐平,与周边地貌协调。本项目施工期0.25年、复垦期3.5年、管护期1.5年。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截排水沟、场内作业道路及环保措施工程等。本项目总投资252.51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00.00%。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避免大风天气施工,产尘点进行洒水抑尘,施工使用建筑材料严密遮盖,限制施工范围,在复垦区南侧施工时增加施工围挡,施工道路进行洒水抑尘,运输车辆采取密闭运输,矸石、黄土及表土倾倒、回填作业时设置雾炮车进行抑尘,本项目回填区深度为170米,在坑底进行复垦回填时同时进行洒水抑尘,粉尘扩散到地表较少,在接近地表回填时主要是进行阻隔层、植被土覆盖层及植被种植作业,作业时西南侧采用临时围挡;表土堆场、黄土堆场采用密目防风网苫盖;当回填其他作业单元时,已达到一定高度的回填区表面扬尘,采取雾炮车洒水抑尘+密目网遮盖;运输车辆采用封闭方式运输,对场外道路进行水泥硬化、场内道路路面进行矸石硬化,运输道路由专人负责及时使用洒水车洒水抑尘;采用燃用较高品质的燃油,或设备、车辆等安装尾气净化器来降低尾气中污染物的排放,定期对燃油机械、尾气净化器等设备进行检测与维护;在矸石回填区可视范围内设置视频监控点位系统,保证监控区域无死角和监控画质高清晰,并与**市环境网格化监管平台联网,采取以上措施,复垦区周边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 的标准限值要求。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复垦期不设车辆冲洗设施,不设办公生活区,项目无洗车废水、生活污水;暴雨天气时复垦区会有短暂积水,配备移动抽水泵,及时将复垦区内的积水抽至东侧现有矿坑水收集池内(12000立方米),经自然沉淀后用于复垦区及道路洒水抑尘。 3.地下水、土壤环境保护措施。项目采用天然基础层作为防渗衬层,整个项目区的排水沟及截水沟等采取一般防渗,渗透系数小于1.0×10-7厘米/秒。在复垦区域东北、西南侧共布设2口跟踪监测井,在复垦区外布设4个土壤跟踪监测点,4个表层样。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垃圾,本项目回填过程中无固体废物产生。 5.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夜间不作业;选用低噪声设备;限制车速;加强设备维护保养,使作业机械保持良好的工况。厂界噪声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6.生态保护措施。本项目回填完成后,在回填区建设阻隔层对回填区域进行封闭、复垦,区域封闭平台采用0.5米压实黄土+1.0米表土层,边坡采用0.5米压实黄土+0.5米表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10-5厘米/秒,同时结合周边地形,控制场地坡度,防止雨水侵蚀和过渡冲刷。回填区域封闭后及时进行复垦,复垦率100%,平台划分成200米×200米的方格或根据平盘实际情况划分相应的网格,边坡设1.5米×1.5米的沙柳沙障菱形网格状,在网格围埂和沙柳网格内种紫花苜蓿、草木樨和沙打旺,最终植被恢复效果应与周边协调、衔接,植被覆盖度最终不低于周边环境。管护期不产生废气、废水及固废,仅有浇灌时水车拉运的零星机械噪声,由于项目区位置空阔,噪声影响较小。 |
2 | 内****公司硅粉加工节能减排技改项目 | **市** | 内****公司 | 内****公司 | 项目概况:内****公司硅粉加工节能减排技改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硅粉加工车间节能减排技改、固废物减量化烘房技改项目、外接法液空氮气技改、新增回转窑。 1、硅粉加工车间节能减排技改主要为新增一条立磨生产线,生产规模为5万t/a,因恒星化学在开车过程中验证了硅粉粒径越小,对反应越有利。本次技改后产品硅粉的粒径可由现在的平均60μm提升为20-30μm。本次技改后将2019年建成的3条硅粉生产线和2023年技改增加的2条生产线作为备用生产线,在新增立磨系统发生故障时启用; 2、固废物减量化烘房技改主要建设内容是将原事故池西侧污泥暂存池厂房(现为闲置厂房)改造为烘干房,增设蒸发等设备,蒸发热源采用0.5MPa的厂区饱和蒸汽,温度为80℃左右,通过降低固废中的水分含量实现固体废弃物减量化; 3、外接法液空氮气技改主要建设内容为停用现有的空压制氮站4000Nm3/h的深冷制氮装置(不拆除,现有制氮装置作为应急备用),通过管道接入液化空气****公司的氮气,储存在本次技改**的204m3缓冲罐中供全厂使用; 4、新增一台回转窑,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固废台账,建设单位实际产生可以焚烧处理的危险废物约9133.2t/a,其中现有回转窑自行处置3809.37t/a,有4515.83t/a需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处置;本次**一台处理能力为7200t/a的回转窑,危险废物自行处理量由原来3809.37t/a提升至6809.37t/a,剩余2323.83t/a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新增的回转窑检修期启用现有回转窑。本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总投资2.5%。 | (一)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内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置。项目循环冷却水排污水****处理站(高盐高COD废水处理系统中生化处理单元)处理,出水满足满足《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T50050-2017)冷却用水标准后,回用于循环冷却水系统补水。 ****处理站包括高盐高COD污水处理单元(包含MBR生化处理工序)、低盐含油高COD污水处理单元和深度膜分离处理单元。高盐高COD污水处理单元设计规模55m3/h,处理工艺为配水池+气浮+碱热聚+四效蒸发+生化+低压RO,生化处理单位处理工艺为水解酸化+厌氧+缺氧+亚硝化+硝化+二沉池+MBR膜。产生淡水回用于循环冷却水补水,浓水去膜分离处理系统。高盐高COD污水处理单元目前实际处理规模为45m3/h,23年技改项目进入废水量为3.863t/h,综合所剩余量6.137t/h,可容纳本项目新增废水。 (二)地下水环境及土壤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将原事故池西侧污泥暂存池厂房改造为烘干房,将烘干房设置为重点防渗区,现有防渗措施不满足重点防渗要求,要求建设单位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后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 本项目烘干房和项目厂界外耕地处新增2个土壤污染跟踪监测点,新增后,全厂共18个土壤污染跟踪监测点。地下水跟踪监测井依托现有的7眼井,不再新增。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禁止夜间施工;设备选用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项目施工期厂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制要求。 厂房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振,风机入口管道上安装消音器,对风机的进出口风道进行优化设计等措施。经报告书预测,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和运输道路定期洒水抑尘,控制车辆车速;选用优质燃油,加强对施工设备、车辆的检修和维护。施工期颗粒物、SO2、NOx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硅粉加工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尾气除尘塔处理后,由1根23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满足《工业硅生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T/CNIA0123-2021)中表3**企业及现有企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烘干房****处理站废气治理设施处理,采用酸洗+碱洗+高级氧化塔+水洗+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一根30米高排气筒排放。氨、硫化氢及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 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定向转化装置废气依托现有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工艺为余热锅炉+半干式急冷塔+布袋除尘器+盐酸冷却和吸收系统+二级酸洗塔及高效除雾器+碱喷淋吸收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51米高排气筒排放。定向转化装置烟气排放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标准限值。 硅粉加工车间保持负压状态,易挥发物料的工艺管线,除与阀门、仪表、设备等连接可采用法兰外,螺纹连接管道均采用密封焊;本项目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排放限值要求。 (五)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建筑垃圾及****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本项目硅粉加工装置除铁产生的铁渣(9.6t/a),桶装暂存固废库后送浆渣处理装置作为原料(铁粉)使用;硅粉加工除尘回收的硅粉(98.02t/a),全部回用于生产单体合成单元;回转窑产生焚烧废渣(1145.06t/a)暂存于现有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焚烧飞灰(4342.86t/a含水率60%)进入烘房减量化后,再暂存于现有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