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4-10-09
****受****的委托,对**市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划定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市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划定项目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采购需求
二、采购项目预算:460200.00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提供2023****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可不附),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5)其他说明。
①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②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如未注明的视为“三证合一”。
③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指2024年4月至2024年9月任意连续3个月。
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视为无效投标。
3.根据《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文件)相关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文****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5.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4年10月9日起至2024年10月15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时间,节假日休息),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人身份证原件到****(**市**区含光路125号当代**苑11栋6楼613、614室)获取磋商文件。凡未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的,不属于依法获取采购文件,其磋商相关权益不受保障。
2.本磋商文件公告期为2024年10月9日17时起至2024年10月12日17时。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14时30分(**时间),地点为****(**市**区含光路125号当代**苑11栋6楼613、614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731-****5652
地 址:**市岳****市政府二办公楼11楼1137办公室
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731-****1104
地 址:**市**区含光路125号当代**苑11栋6楼613、614室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