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kA炭素预焙阳极开槽升级改造项目—除尘器及物料输送部分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开始时间:2024-10-10 0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4-10-14 00:00
****200kA炭素预焙阳极开槽升级改造项目—除尘器及物料输送部分(招标项目编号:****),****委员会评审确定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 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1 | **** | ****600.00 | 合格 | 30天内提前交货 |
2 | **四维****公司 | ****800.00 | 合格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3 | 泊****公司 | ****000.00 | 合格 | 设备交货50天,安装调试20天 |
2、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2 | **四维****公司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3 | 泊****公司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联系方式:马辉 联系电话:136****2857 邮箱:****@qq.com
异议提出方式: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n);
投标人登录系统后,点击【项目管理】菜单下的【异议投诉】菜单,进入异议投诉页面,点击【添加异议投诉】按钮,进入异议投诉编辑页面,按要求逐项进行填写。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相关请求及主张;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受: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 其他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
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四、 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工作部) ,电话:0931-****535 ,邮箱:****@qq.com 。
****管理部门:中铝股份法律合规部,电话010-****8153邮箱zlgf_compliance@chinalco.****.cn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张明泉
电话: 138****1919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市**区**路乙12号9层
联系人:马辉
电话:136****2857
电子邮件:****@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