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板芙镇金钟村垃圾清运收集保洁服务项目(第二次)
竞争性谈判公告
****受****的委托,拟对**市板芙镇金钟村垃圾清运收集保洁服务项目(第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市板芙镇金钟村垃圾清运收集保洁服务项目(第二次)
2.项目编号:****
3.投标上限价:本项目上限价为预算价550626.13元/年下浮10%,即550626.13元/年*(1-10%)=495563.52元/年(含税),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6969.53元,投标报价超出投标控制价上限值的或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小于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的作无效报价。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本工程为**市板芙镇金钟村垃圾清运收集保洁服务项目。(供应商必须对全部谈判文件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具体详见谈判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内容)
2、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3、服务期限:三年。
三、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12个月内任何1个月编制的财务报表或2023年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按声明函格式提供承诺);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声明函格式提供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按声明函格式提供承诺);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声明函格式提供承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声明函格式提供承诺)。
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查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供应商须到采购代理机构参与投标并购买谈判文件;
四、本项目规定的时间(本项目均使用**时间,24小时制):
(1)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12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09:00~12:00,14:00~17:00。
(2)递交谈判文件时间:2024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
(3)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09时30分
(4)谈判时间:2024年10月15日09时30分
五、本项目文件规定的地点:
1、时间安排:
(1)发售谈判文件地点:**市石岐区第一城怡建1幢底层45卡商铺,****;
(2)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现场勘探。
(3)递交谈判文件地点:**市石岐区第一城怡建1幢底层45卡商铺,****;
2、谈判文件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谈判文件时请提交:有效营业执照副本、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红色公章),现场查验,并登记购买谈判文件;
3、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不负责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4、采购人:****
地 址:****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38****8027
5、有关此次谈判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 **市石岐区第一城怡建1幢底层45卡商铺
电 话:0760-****8825
联 系 人:高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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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