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投资项目代码 | **** /2402-440105-04-05-394208 | ||||||||||||||
投资项目名称 | 宝业路二期升级改造项目、宝业路三期升级改造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宝业路二期、三期项目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宝业路二期、三期项目施工总承包 | ||||||||||||||
公示名称 | 宝业路二期、三期项目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4.****.09 | ||||||||||||||
评标情况 | 本项目评标结果如下:******公司提供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效,不满足招标文件《资格性和响应性评审标准》序号4和序号5要求,资格性审查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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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主)****(****集团****公司 | ||||||||||||||
投标报价 | ****0100.00(元) | ||||||||||||||
质量承诺 | 符合国家有关工程质量标准及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270日历天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符丹 |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证书编号:湘143********69128) | ||||||||||||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证书编号:D****65078、D****29283) | |||||||||||||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公司 | ||||||||||||||
投标报价 | ****3000.00 元 | ||||||||||||||
质量承诺 | 符合国家有关工程质量标准及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270日历天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生 |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证书编号:粤244********06782) | ||||||||||||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证书编号:D****90603) | |||||||||||||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市****公司 | ||||||||||||||
投标报价 | ****8000.00 元 | ||||||||||||||
质量承诺 | 符合国家有关工程质量标准及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270日历天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谢彩文 |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证书编号:粤244********00263) | ||||||||||||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证书编号:D****33257) | |||||||||||||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
异议受理部门 | **市缤纷****公司 | 联系地址 | **市**区沙园七街34号西侧三楼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谭小姐 | 联系电话 | 158****2116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市缤纷****公司 | 联系电话 | 172****0592 | ||||||||||||
联系地址 | **市**区沙园七街34号西侧三楼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0月10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4年10月12日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