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64X/202308-00006 | 信息分类: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
意见,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水利局 | |
2023-08-11 | 发布时间:2023-08-11 08:52 | |
宿水审批〔2023〕44号 | 关键词:||
关于祁南矿西风井矸石场1.59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批复 |
根****委员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要求,****水利局行政审批事项予以公示。联系地址及电话:**市高新区埇上路566****中心****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科),联系电话:0557-****929。
一、行政审批决定书文号:宿水审批〔2023〕44号
二、项目名称:祁南矿西风井矸石场1.59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代码:****
三、审批类别: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四、审批内容:本项目位于耿湾村与白陈村之间。项目****电站,总占地面积约15647m2,总装机容量约规模及内容1.59MW,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光伏组件、逆变器等,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并网。总占地面积1.56hm2,本项目总挖方1105m3,土方回填量1105m3,无借方和弃方。本项目不涉及拆迁(移民)安置及与专项设施改(迁)建。项目总投资为767万元,其中土建投资约100.2万元。本项目总工期2个月,项目已于2022年11月14日开工建设, 2022年12月25日完工。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北方土石山区三级标准。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15647m2。本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12517.6元。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实行水土保持监测“绿黄红”三色评价,并按规定向项目所在地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监测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需要新设弃渣场的,或者需要提高弃渣场堆渣量达到20%以上的,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报我局审批。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建设单位应组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五、行政相对人名称: ****公司****电厂
六、行政相对人代码: 913********791376N
七、法定代表人姓名: 李先良
八、审批决**期:2023年8月10日
九、审批机关:****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