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信息分类:许可结果 | ||
****环境局 | |||
2024-06-24 | 发布日期:2024-06-24 11:28 | ||
宿环建函〔2024〕42号 | 有效性:有效 | ||
废止时间: | 暂无 | ||
****絮金公司活性炭再生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
宿环建函〔2024〕42号
****絮金公司活性炭再生利用
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公司:
报来《絮金公司活性炭再生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环境局****中心初审意见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书》评价结论。******公司拟投资550万元****开发区化工园区金江七路366号建设单位****公司活性炭再生利用技改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将现有厂区颗粒车间内的1台旋切活化转窑(设计处置能力10000吨/年)拆除,新增2套立式管式炉(每套设计处置能力5000吨/年),用于替代原有的旋切活化转窑处置工艺,并配套立式管式炉新增2套成品筛选线,用于对出炉的颗粒状再生活性炭进行筛选以得到不同粒径规格的成品活性炭;对位于粉末车间内的颗粒活性炭预处理工序进行改进,**1套压条线用于替代原有的颗粒活性炭预处理设备;在成品仓库内**1套研磨线用于对粉末车间生产的再生活性炭进行研磨处理,生产统一粒径规格的粉末活性炭成品。项目已由**经开区经科局以宿开经审批〔2024〕29号予以备案,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同意该项目按《报告书》中所列工程性质、规模、内容、地点、工艺流程和配套的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建设。
二、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相关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三、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营和环境管理中,须重点落实以下要求: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项目工艺设计方案,严格控制拟处理处置的废活性炭类别,并对各环节产生的废气进行有效收集、处理。废活性炭再生炉、烘干热风炉采用天然气为燃料。活化再生烟气经二燃室充分燃烧再处理后排放的尾气中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要求,其他污染物参照《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标准要求执行,原料预处理及成品筛选包装、研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参照**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其他行业标准要求执行。采取车间密闭、负压,废活性炭密封包装等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各排气筒高度应不低于报告书建议值。
本项目应按报告书论证结果,设置一定的环境防护距离,****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做好环境防护距离内用地的规划工作,****学校、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对象。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内的软水制备废水、循环冷却定排水、余热锅炉定排水、厂区初期雨水均回用于废气治理措施中的碱喷淋,碱喷淋废水经单效蒸发器处理后冷凝水回用于配置液碱,化验室废水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
3、落实项目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采取相应防渗措施,落实监测计划,加强日常环境管理,防止项目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
4、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按照“减量化、无害化、**化”的原则,实施全过程管理,严格落实分类收集、贮存、转运及处置措施,固废暂存场所应按标准进行建设,设置防雨、防渗、防晒、防流失等措施,避免产生二次污染,并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严格履行转移联单制度。
5、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完备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应急预案的衔接,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全面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配备事故应急设施、物资和器材,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6、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工艺,严格控制施工场地、施工机械和车辆运输扬尘及噪声等环境影响,减少地表裸露面,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关要求,严格控制不利环境影响,防止施工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
7、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和企业环境管理体系,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监测,并及时进行相关信息公开。
8、做好与排污许可证申领的衔接,将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及其他有关内容,按照排污许可技术规范要求,载入排污许可证。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五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项目竣工后,你公司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六、****环境局****中心负责开展该项目的建设期“三同时”监督检查和运行后日常环保监督管理工作,并将监管过程中出现的****生态环境局。
(此页无正文)
****环境局
2024年6月24日
抄:****环境局****中心,**皖欣****公司。
****办公室 2024年6月24日印发